长海县农业农村局(长海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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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 2025-10-30 15:45:38 阅读(113) 评论(0)

  (一)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工作。

  (三)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

长海县农业农村局(长海县乡村振兴局)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

  (十)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水利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

  (十二)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十四)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十五)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

  (十六)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十七)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长海县农业农村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长海县乡村振兴局牌子。

   联系方式

  康雪娇,局长,办公电话:39378899

  张  斌,副局长,办公电话:39376877

  刘运强,副局长,办公电话:39376866

  傅  凝,副局长,办公电话:39376855

  电话:0411-39376881

  传真:0411-39376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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