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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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 2025-10-30 17:22:30 阅读(147) 评论(0)

  1、负责组织管理、协调监督进驻"中心"的行政审批窗口和社会服务窗口开展正常的工作业务及服务咨询。

  上海市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2、负责对进驻"中心"的行政审批和社会服务事项进行确定和调整。

  3、负责协调各镇(工业园区)行政服务机构的工作。

  4、负责内、外资项目办理的咨询、释疑和中介、代理。

  5、负责制定"中心"各项制度、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6、负责受理对进驻"中心"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的投诉。

  7、负责对进驻"中心"的党员、团员的政治思想教育、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按照上述职责,青浦区行政服务中心设4个科(室),即:办公室(增挂党建工作科牌子)、项目协调科、综合管理科、社会服务科。各科(室)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增挂党建工作科牌子)

  1、承担"中心"日常政务和事务工作。 负责收发、保密、文印、档案管理等工作。

  2、负责日常会议的会务准备、材料整理、文稿起草等工作。

  3、负责"中心"的车辆调度、办公用品采购、设备维护等工作。

  4、负责"中心"的卫生、安全保卫事务。

  5、负责"中心"人事管理、保险、医疗、教育等工作。

  6、负责"中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

  7、负责"中心"的统战、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项目协调科

  1、负责协调经济类各窗口的各项业务工作。

  2、负责跟踪、协调、督促经济类各部门之间的业务衔接和公开办事承诺的执行情况。

  3、负责对项目受理及进展情况、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4、负责完善并联审批、前置审批、基本建设项目联席会议和重大项目的协调机制。

  5、负责有关投资及政府审批、办证、办照问题的接待、咨询、指导、服务。

  6、整理汇总经济类各窗口的业务报表,做好统计。

  7、负责"中心"经济类项目服务内容、办事程序、运行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解释工作,负责和管理"中心"的经济类项目咨询、代理服务。

  8、负责对各镇(工业园区)的行政服务机构的业务协调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综合管理科

  1、负责对各进驻单位的服务窗口及工作人员、中心本部人员的管理、考核、测评。

  2、接受投资者有关项目办理问题的反映并及时协调解决。

  3、负责对各镇(工业园区)的行政服务机构的管理和考核工作。

  4、健全各项制度并监督制度的执行。

  5、投资环境、政策的宣传,投资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为各镇(工业园区)招商引资牵线搭桥。

  6、参与招商引资活动及协调工作,为客商提供有关的咨询和服务。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社会服务科

  1、负责协调社会类各窗口的各项业务工作。

  2、负责跟踪、协调、督促社会类各部门公开办事承诺的执行情况。

  3、整理汇总社会类各窗口的业务报表,做好统计。

  4、负责"中心"社会类项目服务内容、办事程序、运行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解释工作,负责和管理"中心"的社会类项目咨询、代理服务。

  5、负责对各镇(工业园区)的行政服务机构的业务协调工作。

  6、负责"中心"局域网和外部子网站等的维护。

  7、负责"中心"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电子发布。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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