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电价实行阶梯式收费,具体标准如下:
居民用电阶梯价格
第一档:月用电量在180千瓦时及以下
不满1千伏:0.5224元/千瓦时
1-10千伏:0.5124元/千瓦时
35-110千伏以内:0.5124元/千瓦时
第二档:月用电量在180至280千瓦时
不满1千伏:0.6224元/千瓦时
1-10千伏:0.6124元/千瓦时
35-110千伏以内:0.6124元/千瓦时
第三档:月用电量超过280千瓦时
不满1千伏:0.8224元/千瓦时
1-10千伏:0.8124元/千瓦时
35-110千伏以内:0.8124元/千瓦时
分时电价
平段:7:00—10:00, 12:00—15:00, 21:00—23:00
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
高峰时段:07:00-23:00(调整后的峰平谷时段为早高峰2小时、晚高峰6小时)
峰谷时段电价: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
请注意,电价标准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以成都市发改委或官方最新发布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