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的产假规定如下:
女职工生育可享受的产假天数为158天,具体包括: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基础产假98天;
如果生育过程中难产,可增加产假15天;
如果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可以额外享受60天生育假;
对于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30天)产假。
男方可以享受20天的护理假。
请根据个人情况和单位的具体政策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等,并与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了解详细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若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