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考古发掘的处理方式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考古勘探发掘报批手续 :考古勘探发掘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考古勘探发掘的报批手续。
文物保护:
在建设工程或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生产,并保护好现场,然后报告所在地文物主管部门。
文物处理手段
原址回填:

对于考古结束后很快会成为建设用地的遗址,采用原址回填的方法。
异地搬迁:对于具有重大保护价值的遗址,可能会采用复制或原材料搬迁的方法进行异地复原。
原址建立博物馆:具有重大考古价值和社会宣传价值的遗址,可能会在原址兴建博物馆进行保护和展示。
出土文物处理
出土文物需绘图、照相后由发掘者带回,并保存在当地的考古所、博物馆或相关文化部门。
考古队可以通过协商保留对发掘文物的使用和研究权利。
文物出土后需受到保护措施,以便于研究和发表发掘报告或简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