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申请廉租房的流程和条件如下: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
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并填写《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表》。
材料审核: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在5个工作日内处理申请,并出具收件单和受理通知书。
初审与公示:
受理单位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公布初审意见(公告10日)。无异议后,将材料报县(区)建设局住房保障部门审核。
复核与配租:
县(区)建设局住房保障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复核材料,并将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反馈意见。符合条件的,县(区)建设局住房保障部门将配租意见和材料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住房保障窗口。
最终批准:
市建设局住房保障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复核材料,并书面反馈县区建设局。
申请条件
家庭人口两人以上。
申请人属城区户口。
申请材料
廉租住房申请表。
现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承租证明(无房户由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出具证明)。
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