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限购政策下的商品住房申请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本地已婚申购者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的住房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外来从业人员申购者需提供户口簿、夫妻双方身份证、社保局缴费证明、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的住房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本地单身申购者还需提供户口所在区民政局和工作单位出具的未婚证明,并填写《未婚保证书》。
提交申请
在规定期限内,将上述材料提交至居住地的区房管局,并填写《成都市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申请表》。
初审
区房管局在收到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查。
复核
申购者持区房管局的审查意见和相关资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申请复核。
市住房保障中心复核通过后,对符合条件者发放《成都市个人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
出售原有住房(如适用):
拥有住房的申购者需填写《自愿出售原有住房申请表》,并交成都市住房储备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