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节假日加班的薪资计算如下:
法定节假日: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加班: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且不能安排补休,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具体计算公式为:
日工资= 月工资收入 ÷ 月计薪天数(21.75天)
三倍日工资= 月工资收入 ÷ 21.75天 × 3
请注意,这些规定适用于全日制工作人员。对于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59元/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