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以下是具体步骤和注意事项:

确定管辖法院
通常情况下,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提交起诉材料
需提供民事诉状,包括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
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相关证件。
立案程序
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的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立案庭审查材料,符合立案条件的,发放立案通知书,并通知缴纳诉讼费。
法院审理
立案后,案件将移送民事庭进行审理。
法院会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到庭应诉。
双方到庭后,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这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