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棚改房源的选房流程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优先顺序
棚户区改造家庭(棚改)通常享有较高的优先权。
无房家庭也享有优先权,在棚改家庭之后。
普通购房家庭在棚改和无房家庭之后。
选房过程
当报名人数达到房源数量的三倍时,会启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2倍至3倍之间的,无房(棚改)家庭优先选购的房源不低于70%,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购房家庭选购。
当报名人数达到房源数的三倍及以上时,所有报名成功的无房(棚改)家庭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剩余房源处理
若无房(棚改)家庭选房后还有剩余房源,这些房源会按照公证摇号排序结果依序递补给未选中的无房(棚改)家庭。
如果递补后仍有剩余房源,则由开发企业公开发布信息并自行组织有序销售,优先向无房居民家庭和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销售。
额外信息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公开不低于当期准售房源总量10%的房源供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购买。
棚改住户在摇号排序号超出本批次支持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房源总量时,还可以和普通登记购房人一起再摇一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