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领取失业金的流程如下:
单位办理
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7日内,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失业人员办理
失业人员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失业人员还需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并按月签领失业保险金。
网上办理
失业人员可以通过“成都市就业局”微信公众号或“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办理。
领取条件
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

领取材料
单位对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意见(文件)。
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
失业人员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
本人一寸免冠照片6张。
请注意,以上信息以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就业服务中心获取最新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