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平武的公积金使用方式主要包括:
购房
一次性提取公积金用于购买自住房。

商业贷款购房时,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或偿还本息。
公积金贷款购房时,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本息。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时,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建修房被批准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修房费用。
租房
使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使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治疗重大疾病
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治疗重大疾病的费用,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承担费用。
低保或特困户
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销户提取
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等情况,职工可以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余额。
其他
父母给儿女购房时,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或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