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航空禁止携带的物品主要包括:
枪支和管制刀具:
包括军用枪、民用枪、道具枪、发令枪、麻醉注射枪、警棍、匕首、刺刀、三棱尖刀、腰刀、藏刀等。
爆炸物品:
如炸药、雷管、火冒、烟花爆竹、手榴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和子弹等。
易燃、易爆物品:
如汽油、酒精、油漆、机油、樟脑油、发动机启动液、松节油、天拿水、胶水、香水等。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如过氧化氢、过氧化钠、硝酸钾、三氧化铬等。
毒性和传染性物质:
如毒药、有毒细菌、病毒、寄生虫、寄生菌、真菌等。
放射性物质:
禁止携带。
腐蚀性物质:
如蓄电磁、碱性电池液等。
无法分辨成分的粉末:
禁止携带。
具有强磁性的物体:
如磁铁等。
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充电宝:
需要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
超过160Wh的充电宝:
禁止携带。
容量超过100ml的化妆品:
需要放在透明塑料袋中,且总量不得超过1000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