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基数的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基数上限:
通常为上一年度四川省或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基数下限:
通常为上一年度四川省或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对于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下限为50%;对于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下限为100%。
缴费基数: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一年度工资收入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新进员工以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
不同保险有不同的缴费比例,例如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8%等。

调整时间:
社保基数一般每年核定一次,从当年4月份开始执行至次年3月份。
特殊情况:
如果职工工资收入超过基数上限,超出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如果低于基数下限,则按下限计算缴费基数。
请注意,以上信息以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具体数值和比例可能会根据官方最新公布的数据进行调整。您可以通过当地社保局网站或直接咨询社保局了解最新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