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居住证积分达到140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稳定就业指标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月缴费。
缴纳满6个月,分别积5分;
缴纳满12个月,分别积10分;
最近连续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数等于或高于四川省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2.5倍(含)的,加10分;
高于2.5倍低于3倍(含)的,加20分。
居住引导指标
拥有本市合法稳定的住所,连续居住按5分/年累积计算。
在特定区域(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居住,按2分/年加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10分。

其他条件
持有成都市有效居住证;
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