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摇号资格复核的流程如下:
名册提交
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向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两个名册,分别是《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登记购房名册》和《普通登记购房人名册》。
《普通登记购房人名册》中不包含《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登记购房名册》中的登记购房人。
信息校对
在提交名册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认真核对名册中登记购房人的信息,确保初始登记名册和通过购房资格核验的名册中同一登记购房人信息的一致性,不得变更或增减登记购房人信息。
及时提交复核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将每天核验通过的《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登记购房名册》和《普通登记购房人名册》,在次日提交给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复核。
复核完成后,会及时发布摇号公告。
资格复核规则
当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的3倍以内时,对所有报名成功的登记购房人进行购房资格复核。
当登记购房人数达到房源数的3倍及以上时,按照公证摇号排序结果进行购房资格复核。
复核确认的登记购房人数达到房源数的3倍时,复核工作结束。
影像资料上传
报名成功后,需要上传对应购房类型所需的影像资料以供资格复核。
复核名单可以通过楼盘公示渠道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