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成都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如下:
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必须同比例缴存,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不得低于5%。
缴存基数:
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应按照统计局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缴存基数上限:
为19321元。

缴存基数下限:
根据不同区域有所不同,例如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等地区的下限为150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等地的下限为1380元。
最低缴存额:
根据最新规定,最低缴存基数为1970元/月。
灵活就业人员:
公积金缴款方式和金额自主灵活,没有缴存频率和额度上下限的限制。
请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和所在区域的具体标准,计算您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