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对于大学新生的落户政策如下:
学历要求 :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落户地选择
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申请人无住房,但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申请人无住房且有工作单位,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申请人无住房且无工作单位,可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所需材料
毕业证书(若遗失,提供毕业证明书)。
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
《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房产信息摘要)。

落户地居民户口簿(落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
亲属关系证明(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
办理流程
先将档案转到人才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