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住院医保的报销流程通常如下:
本地医保报销
出院时,在医保结算窗口直接进行报销。
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医保卡、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病历本等。
异地医保报销
需要先垫付费用,然后到当地医疗管理中心或指定医疗机构的医保结算窗口报销。
所需材料与本地报销相同。
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
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并决定是否接收。

原医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
原医保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手续。
住院报销注意事项
入院时请填写医保入院登记表并交回收费处,避免出院时增加等待时间。
出院后,凭出院通知单到收费处办理出院清账手续,然后到社保或居委报销。
报销条件
参加了成都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且入院前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
医疗费用需符合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规定。
报销材料
身份证原件、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普通门诊、急诊收费收据原件、费用明细清单或处方的原件。
报销流程
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医保中心获取最新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