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积分落户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申请
持证人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模拟估分,符合积分条件的,可委托用人单位在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
个人申报的,可自行到居住地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进行申报。
材料受理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收到积分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
材料审核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受理积分申请材料后,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对有疑问的材料,可以提请区(市)县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相关部门应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提交审核结果。
积分核定
区(市)县政府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负责积分核定,报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备案。
积分入户
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局根据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入户申请和年度居住证积分入户指标计划,按照积分高低顺序排位,积分相同的按照参保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情况进行排位,依据排位顺序确定入户名单并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成都积分落户条件主要包括:
申请人持有本市居住证(有效期内),居住证总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00分。
年龄: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
缴纳社保:申请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
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积分制度中的一些指标包括:
稳定职业指标、居住引导指标、就业引导指标、入户区域引导指标、技术技能指标等。
积分申请所需材料通常包括: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
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单位营业执照。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
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积分申请地点为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积分窗口进行申报。
积分结果查询和 积分入户名单公示可以通过“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公众服务平台”进行。
办理入户手续通常需要在正式入户名单公布后60日内,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办理前咨询当地公安或政府相关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