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投靠子女落户的操作步骤如下:
准备材料
《入户申请表》
投靠人(即父母)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子女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子女的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明材料,如子女配偶同意入户的证明等
提交申请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子女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区政务中心公安分局窗口。
审核过程
窗口工作人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理并发放《户口准迁证》。
办理户口迁移
投靠人凭《户口准迁证》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并注销原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