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法院的诉讼费退费流程如下:
主动退费
对于2023年3月15日后在成都中院立案的民商事案件,如果案件以二审已结或调解、撤诉方式结案,法院会在裁判文书生效后主动启动退费流程,无需当事人申请。
当事人需要填写《当事人银行结算账户确认书》,明确退费账户信息并签章确认。
线上退费
对于不符合主动退费条件的案件,当事人可以通过成都法院的“蓉易诉”电子诉讼平台进行退费申请。
登记退费信息并上传所需资料,系统将自动处理退费。
传统退费流程(如果需要):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诉讼费缴费票据原件、生效法律文书等。
联系承办法官预约退费时间,并获取签字同意退费。
确认是否需要主管副院长签字。
询问财物室办理退费的时间和联系方式。
核对身份证、缴费票据、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是否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