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个人社保缴费基数的计算遵循以下规则:
缴费基数上限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发布的上一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确定。缴费基数下限:
根据四川省统计局发布的上一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确定。
适用范围:
适用于城镇职工,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通常为2%,但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
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0.4%。
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个人不缴费。
新入职员工:
以起薪当月的足额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下限规定:
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时间和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如果您需要最新的社保缴费基数信息,请查询当地社保局官网或直接咨询当地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