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后如何报销普通门诊和住院费用?
持带有芯片的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以直接刷卡结算;也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扫码直接结算。
若不能直接结算,消除不能刷卡的因素后在就诊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补刷,按规定进行报销。
异地就医:持带有芯片的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在开通了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可以直接进行刷卡结算。若不能直接刷卡结算,先个人全额垫付,出院后1年内前往参保关系所在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报销联原件(加盖医院收费章);
3.患者或家属签字认可的费用清单原件、处方;出院病情证明或出院记录、出院小结原件(加盖医院公章或病情证明章);
4.外伤住院需提供住院期间的病案首页和入院记录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专用章);
5.参保人员本人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