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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迁户口在哪里办理
1、市(县)城区范围内。
(1)办理条件:迁入地的住所为合法固定住所,无居住条件的商业用房、违法建 造的房屋,不予登记常住户口。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落在同一家庭户的,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不得单独迁移。
(2)办理手续:① 书面申请报告;②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③私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者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④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办理程序及时限: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2、对迁往县外、省(县)外的户口 :需取得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除外)。
办理手续:
①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 ;
②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程 序及时限: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成都高新区户口办理地点在哪?
高新公安办证中心:天府一街1008号(高新七中对面)
电话:028-85141216
扩展资料:
办理成都市户口迁移证指南:
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1、条件:
市外人员迁入,实行条件准入制。对于符合入户条件的人员,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可在我市居住地落户,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根据材料说明中相对应要求随迁。
2、办理流程:
(1)根据材料说明中所需相关材料递交到办证窗口
(2)窗口民警对办证手续进行审核 3(合格)、出具《准予迁入证明》
(3)由主办人告知原因(不合格)
3、收费:
准予迁入证明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4元/张)。
二、《户口迁移证》核发
1、条件:
取得非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被大中专院校录取、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需迁出户口的。
2、收费:
户口迁移证首次办理免费(丢失、损失、补发4元/张)。
3、申请材料:
取得非本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被大中专院校录取、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需迁出户口的,可办理迁出户口。
1、迁出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
2、《准予迁入证明》(取得准迁证的提供)(原件);
3、《录取通知书》)(被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报到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代办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参考资料:成都市公安局-全市公安办证中心地址
参考资料:成都市公安局网上政务大厅-《户口迁移证》核发
参考资料:成都市公安局网上政务大厅-《准予迁入证明》核发

将户口转入成都市高新区需要什么东西,我是外省户口
人才入户是主要的。
成都高新区异地人才引进户口办理程序 凡在成都高新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工作,满足下列入户条件之一者(年龄在45周岁以下),可在高新区直接办理《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联系函》。凭联系函可按以下顺序办理入户:合法固定住所,原籍、配偶、父母或子女处,单位集体户,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亲友处。
入户条件: 1、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 具体办理程序为:
一、档案审查 办理地点:天府大道北段18号5楼 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联系电话:85184900
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与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签定的《人事代理手册》。 2、经用人单位盖章的《成都高新区调(流)动人员登记表》(表格一式两份,可从下载)。 3、与入户条件相应的证件(学历证 或 职称证 或 注册证书 或 资格证书 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办理《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联系函》 办理地点:天府大道北段18号10楼 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85155593 所需材料: 1、经用人单位、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盖章的《成都高新区调(流)动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 2、与入户条件相应的证件(学历证 或 职称证 或 注册证书 或 资格证书 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定的 聘用(劳动)合同。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 原件。 备注: 1、如系解决夫妻分居,还需提供结婚证和成都市职工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配偶需随迁又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另需提供无职业证明或失业证或待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独子证、出生证或其他证明)。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单独报批办理。 5、调入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另需提供原工作单位上级管理部门或当地县及县以上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调出函。 三、办理准迁证 办理地点:入户地所属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 联系电话:85138005 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 原件。(公安分局领取) 2、与入户条件相应的证件(学历证 或 职称证 或 注册证书 或 资格证书 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 《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 (原件)。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6、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需提交: ⑴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⑵配偶系无职业的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⑶配偶系国家机关、事业、国有企业职工,需经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调动,并出具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还有比如结婚,亲属投靠等。
具体电话联系人才中心或者高新公安局
成都落户咨询电话13408589752(微信同号)刘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