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才落户小孩能随迁吗 成都人才落户子女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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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落户 2023-03-20 00:26:52 阅读(65) 评论(0)

成都市内户口平迁当天,可以将省内孩子户口立马一起迁入落户吗?

按规定必须符合条件规定子女才可以投靠父母迁移户口,因此父母迁入户口的当天子女是不可以立马一起迁入落户的,因为必须先向派出所申请办理等派出所调查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办理准迁证的,所以不可以。

大学生集体落户子女可以随迁吗?

如果您夫妻两人都通过本科学历落户到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那么未成年子女是不能随迁的。如果您夫妻双方一方通过该方式落户至成都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那么未成年子女是必须跟随另一方留在原家庭户下,也不能随迁至集体户。

妈妈是成都户口,爸爸是外地户口,孩子能上成都户口吗

可以。

只要父母其中一方将户口迁到成都,孩子都能上成都户口。一般家庭夫妻双方,只要有一方户口迁到成都,配偶无论男女,都可以随迁,子女也可以随迁。

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

成都天府新区孩子能迁入集体户口吗

是的,成都天府新区可以实行集体户口制度,孩子可以迁入集体户口。根据《成都市实施集体户口管理办法》规定,在成都市居住满一定时间(不少于半年)的外籍人员和外籍孩子,可以申请办理集体户口,给予司法保护。但是,在办理集体户口过程中,应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外籍人员的身份证明(外国护照或者其他受国家认可的有效证件),孩子的出生证明(外国护照或者其他受国家认可的有效证件)、集体户口申请书等,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成都落集体户小孩可以一起吗

集体户口能上小孩的户口,但是要分为以下3种情况:

1、夫妻双方一方为家庭户口、一方为单位集体户口的,所生子女应当随家庭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2、对夫妻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口的,应当将户口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后,再办理子女出生登记;无合法固定住所的,所生子女可以随父或者母单位集体户口申报出生登记,并随父或者母户口迁出时一并迁出。 父或母户口确实无法找到挂靠亲属的,婚生婴儿出生登记可随母或随父落在单位集体户内。但单位必须提供可随时通知到该当事人的书面保证。

3、普通高等院校已婚学生夫妻双方户口均为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可以在征得该子女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意后,随该子女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申报出生登记。待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毕业并办理户口迁移后,再办理该子女户口迁移。

普通高等院校已婚学生夫妻一方户口为学生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学生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应当随非学生集体户口一方申报出生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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