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居住证积分入户需要哪些证件
(一)由用人单位申报的须提交:1.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2. 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3. 劳动(聘用)合同;4.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5. 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6. 合法居住证明材料。(二)个人申报的须提交:1.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2. 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3. 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成都市的工商营业执照;4.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5. 合法居住证明材料。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法律依据:
《成都市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 申请人申请居住证积分入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本市居住证;(二)男55周岁以下,女50周岁以下;(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年以上;(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及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外地户口在成都买车上牌照需要暂住证还是居住证? 办理居住证要走什么手续?
要居住证。
居住证办理得去现居住地公安局各派出所交具资料,身份证,房产证,租房合同之类的,全国要简化手续流程,但是应该有的流程是不能简化的,办居住证不复杂,交齐材料,20个工作日就可以拿到了。
办理居住证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
2、居住处所证明(含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
3、本人近期相片(相片标准:正面免冠彩色头像,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居民应佩戴眼镜,背景色为白色的1寸证件照);
4、《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育龄妇女提供);
5、提供与以下条件之一相符的相应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1、流动人口持申请材料到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填写《成都市居住证申领表》;
2、派出所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打印《领证通知单》交申领人;
3、申领人在办证20个工作日后持《领证通知书》到派出所领取《临时居住证》。
办理时间:
从受理审核通过之日起计算,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
办理地点:
现居住地公安局各派出所。
扩展资料:
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提供材料)
办理居住登记的,应当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居住处所证明(含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房屋租赁合同、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等),育龄妇女还应当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办理《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的,除提供前款规定的证明外,还应当提供本人最新相片。
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除提供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证明外,还应当提供第十条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 (信息确认)
《成都市居住证》持有人应当自证件签发之日起每满十二个月持证到居住地详址所属受理机构对居住登记信息进行确认,以确保持证人应当享受的各种社会服务。未进行信息确认的,其证件的使用功能中止。
第十七条 (证件延期)
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持有关证明材料向居住地详址所属受理机构办理延期手续。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其证件的使用功能中止。
第十八条 (居住期限的计算)
对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或者按照过去规定办理了暂住证、居住证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使用功能中止的居住证,持证人自中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信息确认或者延期手续的,其使用功能恢复,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
(二)持证人自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办理信息确认的,其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自确认之日起分别计算。
(三)持证人自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其居住证作废,其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自重新申领居住证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依照《成都市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规定》、《成都市居住证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办理暂住证或者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其居住期限连续计算。有效期未满的,其原有证件继续有效,有效期满后按照本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五条规定换领居住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成都市居住证管理规定

成都居住登记办理完后就可以立马办理落户吗
成都居住登记办理完后就可以立马办理落户吗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以下是我整理的成都居住登记办理完后就可以立马办理落户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成都居住登记办理完后就可以立马办理落户吗
如果其他落户条件都满足,居住登记办理完后就可以立马办理落户。并且省内户口在成都办理落户都需要居住登记,天府新区和高新区除外。
成都居住证近期三个变化:
1、居住证办理周期变化,原先最少需要半年登记和15个工作日办证,现在变为了半年登记和当场发证。
2、居住证有效期变化了,需要一年一签注(此前的卡式居住证要作废)。
3、居住证样式又从卡式变为了本式。
温馨提示:省内户口在成都办理落户都需要居住登记,天府新区和高新区除外。
办理地点:
需要在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进行登记。
所需材料:
1、物管的居住证明这个是必须提供(直接到所在小区办理即可);
2、房产证或者购房合同或者租房合同(任选其一),带上身份证直接到现居住所在地派出所登记即可。居住证明派出所要留档。
我本人是省内户口,现住在省外,需要回省外居住地进行登记吗?
不需要,但要回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登记。
我是省内户口,在老家进行过居住登记,但现在搬到了成都锦江区居住,还需要进行居住登记吗?
需要到现居住地进行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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