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本地居民回原籍落户-成都本地居民回原籍落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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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落户 2023-05-18 13:41:59 阅读(98) 评论(0)

在成都,档案和户口都在成都人才交流中心,现在想回原籍,怎么办?

按照你上边所讲 你原先的户口性质应该是城镇户口 那么你转回去应该是可以的

具体步骤如下:

首先 你得回到你原先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科室向工作人员讲明自己的情况(现在全国户籍信息都联网了 只要告诉他们你的身份证号 就能查出所有户口迁移信息)工作人员会根据你的情况决定是否同意你将户口迁回 应该是没问题的 若同意 会出具一份同意接收的证明

其次 拿着这些证明败猛局 到你现在户口所在地 办理迁出手续 (这个是比较容易的,工作人员一般不会为难你的)

最后 拿着这些证明 回原籍落户就可以了 同时还要办理新的身份证

现在你人在深圳 如察让果不能亲为 可以找人代办 无需本人办理知正

具体情况咨询当地派出所户籍科 祝顺利!

交流 请问随军家属户口迁回原籍地(成都高新区石羊街道)需要的流程和所需材料?

随军家属户口迁回原籍的具体流程和滑弊所需材料如下:

流程:

(1) 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原籍派出所申请;

(2) 相关工作人员核实资料后办理户籍注销手续;

(3) 前往原籍派出所办配让辩理落户手续;

所需材料:

(1) 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培缺及复印件;

(2) 户口注销证明或相关证明文件;

(3) 随军家属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4) 如有配偶和子女同行,需提供其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在具体操作时,还需要根据当地政策规定进行材料准备和流程操作。因此,建议您在办理前先咨询当地派出所或相关部门,并提前了解清楚相关政策和要求。

成都知青户口回原籍政策

知青户口可以迁回成都原籍。

申请规则是办理户籍业务应本人到场申请,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出具申请人填写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可委托办理。办理回国定居、刑满释放、持毕业证和准迁证入户必须本人到场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双方到场申请。继子(女)投靠继父(母)由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申请。

基本材料喊让需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谨前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祥渗清。所有材料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入户地点是原则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公共集体户顺序办理入户。办理地点是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天府新区、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也可到市局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成都市户口迁移问题

楼主,我补充上面的吧,你的迁移证过期了吗?看看,否则你只有回你学校当地的派出所补办迁移证,而且只能补办一次,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2006-09-28 16:59:28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配贺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斗卖姿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取空绝《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公安机关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2、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聘(录)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

3、被企业(含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接收的,提供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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