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局备案能落户成都吗(成都网教本科可以落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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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落户 2023-01-03 11:34:38 阅读(41)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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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上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一、 购房入户--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4、入住证明或门牌号证明

5、房屋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或按揭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按揭银行交款凭据(原件和复印件)、房管局《房屋信息摘要 》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购买商品房或二手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并且实际居住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8平米/人)水平。

二、 暂住入户--在我市暂住满2年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IC卡暂住证(含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最近两年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含综合社会保险)明细表(原件)

前置条件:在我市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三、 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毕业证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省人事厅、市人事局或高新区人事局出具的进入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人员联系函(原件);

4、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或投靠。

前置条件: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四、 投资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投资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8、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投资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投资3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五、 纳税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5、纳税情况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申请配偶、子女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前置条件:在我市中心城区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两年累计纳税达3万元或一年内纳税达2万元,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六、 经营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在成都市一次性购买40万元以上的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外地人员,也可申请办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且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标准(16平米/人)。

七、 新生婴儿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计划生育证或准生证(原件)

4、父母亲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5、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计划内新生婴儿

八、 离(退)休人员投靠配偶、子女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5、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前置条件: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要求投靠户籍在本市的配偶、子女及随迁配偶和子女。

九、 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

1、《入户申请表》;

2、投靠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两本(原件和复印件);

4、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及被投靠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5、投靠方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失业证、待业证、下岗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6、具有稳定生活来源证明(原件)。

前置条件:公民结婚后有固定住房和稳定生活来源,可投靠配偶迁入(含非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投靠农业人口、农业人口投靠非农业人口,户口迁入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人口)。【注:如被投靠方系通过购房、暂住满2年、小城镇、投资、引资等入户本市的,投靠方需经5年后方可投靠】

怎样才能入户成都市?

都市办理各类户口的条件及所需材料

一、户口迁入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及高新区(以下简称五城区及高新区)

1、引进人员入户的条件及所需材料

(1)凡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员,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荣誉称号或获奖证明、住房证明、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2)凡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资格证书、户籍证明、住房证明、居民身份证、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3)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学历证明、户籍证明、住房证明、居民身份证、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4)凡具有中级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或取得国家注册证书的中级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职称(注册)证书、户籍证明、住房证明、居民身份证、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5)凡国外留学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位,回国要求到本市落户的人员,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学位证明、住房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6)凡经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布的急需、短缺的技师、公务员、管理人员或有特殊技能、专长的人员,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本市。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市级相关部门公告、招录通知、职称证书、户籍证明、住房证明、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2、投资、纳税、引资人员入户的条件及所需材料

(1)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或国外、境外人员,在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投资、兴办企业,实际投资额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外资按折换后价格计算,下同),可指定1名人员的户口迁入,实际投资额超过200万元的,按每增加100万元解决1人入户的标准递增。

所需材料:投资者本人申请(需加盖投资公司印章,下同)、投资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

(2)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在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就业或兴办企业,向本市税务部门连续3年累计纳税达20万元或1年内纳税达10万元,可将纳税人或企业主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纳税情况证明、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

(3)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中国公民为本市招商引资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在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引进投资额在8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将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投资者本人申请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纳税情况证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

3、被调动、流动、聘用、安置、录用、招收人员入户的条件及所需材料

(1)经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公选、公招、选调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所需材料:省(市)组织、人事部门的公招、公选、选调通知,居民身份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住房证明。

(2)因照顾夫妻分居经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调(流)动手续,结婚时间满5年或年龄满30周岁的人员。

所需材料: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调(流)动通知,居民身份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住房证明,结婚证。

(3)因退休补员,经市劳动保障局批准从农村招收的工人(含轮换工)。

所需材料:成都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招工通知、居民身份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住房证明。

(4)本市生源的应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校毕业生。

所需材料: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迁出户口证明。

(5)非本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优秀专科毕业生。

所需材料: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派遣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优秀学生证书、居民身份证、接收单位证明、住房证明。

(6)军队转业干部、西藏内调干部、四川省三州内调干部符合安置入本市条件的人员。

所需材料:省(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安置部门的内调、安置通知,居民身份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住房证明。

(7)军队复员退伍士官、无军籍职工、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安置入本市条件的人员。

所需材料:省(市)民政部门的安置通知,离(退)休证、退伍证或户口迁移证,住房证明。

(8)从本市入伍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回家庭所在地入户。

所需材料:区以上民政部门的安置通知、退伍证、居民户口簿或注销户口证明。

(9)经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调动、流动符合随军条件的人员。

所需材料: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调动、流动通知,居民身份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配偶的军官证和入伍登记表,随军报告表,住房证明。

(10)经省、市老干局批准安置的离(退)休干部。

所需材料:省(市)老干局安置通知、离(退)休证、居民身份证、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住房证明。

4、投靠人员入户的条件及所需材料

(1)凡结婚满 5周年、夫妻双方均年满 30周岁、被投靠方的常住户口在五城区及高新区满5周年,可投靠配偶迁入。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住房证明、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

(2)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离(退)休人员要求投靠户籍在本市的配偶,可将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住房证明、离(退)休证。

(3)非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未成年人投靠户籍在本市的父亲或者母亲(含因工作调动迁入人员),可将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住房证明。

(4)孤寡老人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近亲属经公证愿意赡养或抚养的,可将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公证书、住房证明、赡养或抚养人具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

二、户口迁入青白江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大邑县、邛崃市、郫县、崇州市、新津县、双流县、彭州市、金堂县、都江堰市、蒲江县(以下简称其余区(市)县)

具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可将户口迁入;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随迁或投靠迁入户口,不受结婚时间、暂住期限的限制。所需材料:入户申请、户籍证明、住房证明、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三、全市范围内办理下列户口所需材料

1、出生登记

(1)有计划生育指标的新生婴儿入户。

所需材料:婴儿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证或准生证、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父母亲结婚证。

(2)无计划和超计划生育的新生婴儿入户条件。

所需材料: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父母亲结婚证。

(3)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入户。

所需材料: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父(母)亲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县以上公证机关证明。

(4)国外出生的婴儿回国入户。

所需材料:婴儿在国外的护照或旅行证、婴儿在国外的出生证(原件及加盖翻译专用章的翻译件)、父(母)亲户口或出国前户籍注销证明、父(母)亲护照、抚养人或监护人户口簿。

(5)外地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迁入。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户籍证明、亲属关系证明、住房证明。

(6)外地公民投靠配偶迁入。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户籍证明、结婚证、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证明、因一方有病需投靠的,应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及病历(因病投靠不受地区和结婚时间限制)。

(7)收养子女入户。

所需材料:收养人申请、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县以上公证机关证明)。

(8)出国人员回国恢复户口。

所需材料:本人护照、原户口所在地注销户口证明。

(9)原本市公民取得外国国籍现需回国定居的人员。

所需材料:经出入境管理处认定后出具的入户通知、原户口所在地注销户口证明。

(10)外地男性公民年满 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投靠成年子女迁入。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住房证明、有稳定生活来源的证明。

(11)外地离退休人员迁入。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人事或劳动保障局安置证明。

(12)随军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应征入伍登记表、任职命令、随军报告审批表(师以上政治部门批准)、随军家属户籍证明及结婚证、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

(13)释放解教人员入户。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释放、解教证明书,注销户籍证明,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

(14)农业人口结婚迁入。

所需材料:入户申请,户籍证明,结婚证,居民身份证,乡、村、组同意迁入证明。

2、由组织、人事、劳动、民政部门办理的调动、安置、分配人员入户

(1)转业干部安置入户。

所需材料:转办安置通知、师以上政治部门行政介绍信、军官转业审批表、配偶(父母)的户口簿。

(2)复员、退伍军人(含士官)安置入户。

所需材料:退伍军人入户介绍信、注销户口证明(指本地入伍)、退伍证、结婚证和配偶户口簿(指士官)。

(3)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分配入户。

所需材料:学校发出的报到证(派遣证)、接收单位证明、人事局发出的派遣入户介绍信、户口迁移证。

(4)干部、工人调动入户。

所需材料:组织、人事、劳动部门的调动通知、接收单位证明、户口迁移证。

3、市内移居户口五城区及高新区居民,需按实际居住地落户。因购(分、换)房,结婚、父母子女之间相互投靠迁移户口的,须具备下列手续:

(1)迁出

所需材料:迁出地居民户口簿、迁出人员身份证、迁入地户口簿或住房证明(含:产权证、购房合同、公房租用证、单位分房证明)

(2)迁入

所需材料:户口迁移证、迁入地居民户口簿或现住房证明、结婚证(因婚姻关系迁移人员持该证)、迁入人员中满16周岁以上公民交身份证照片 2张及本人居民身份证。

四、农村居民户口转为城镇居民户口

1、本市五城区及高新区的农村居民在本市的城区或城镇具有固定住所,登记为城镇居民;其余区(市)县的农村居民在其余区(市)县的城区或城镇具有固定住所,登记为城镇居民。

所需材料:本人申请、住房证明、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2、本市农村居民从事非农业生产,有稳定生活来源,登记为城镇居民。

所需材料:本人申请、住房证明、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3、对人均耕地不足0.3亩的本市农村居民,应登记为城镇居民。

所需材料:乡政府登记的花名册、居民户口簿。

4、因人才引进、投资、纳税、引资、投靠、聘用、录用、招工迁入本市的人员,在迁入户口的同时登记为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之间的婚迁和其它政策规定应当登记为农村居民的除外)。

本科户口怎么落到成都?

第一步:根据四类户口情况把自己分类

A类:

大学时户囗为学校集体户口(全国) 

原户籍非四川省的应届毕业生 

毕业后,学校派发的迁移证目的地为成都13区

B类:

大学时户口为学校集体户口(全国) 

原户籍在四川省非成都市的应届毕业生 

毕业后,学校派发的迁移证目的地为成都13区 

C类:

户口在原籍 

四川省非成都市户口的往届毕业生

D类:

户口在原籍 

非四川省户囗的往届/应届毕业生 

A类所需材料:

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房证明、集体 

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入户申请表、学信网学历证明。

B类所需材料:

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房证明、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居住登记证明、入户申请表、学信网学历证明。

C类所需材料:

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房证明、 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居住登记证明、入户申请表、学信网学历证明。

D类所需材料:

第一步材料: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房证明、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入户申请表、学信网学历证明。

第二步材料:身份证、准迁证、户口迁移证、一寸彩色照片(不限底色)、结婚证 或离婚证(未婚无需)。

第二步:所需材料一览以及办理方法

基础材料:

a、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b、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移证 

c、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后期需要材料:

* 学信网学历证明 

流程:学信网首页—学信档案—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此处需花费4元)

* 无房证明

方法一: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官网预约 

流程:首页——网上查询—综合查询—房产档案网上查询—网上预约。预约成功后会收到短信,按照提示携带本人身份证去【房管局】拿22区无房证明。 

方法二:携带本人身份证在“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点”的自助打印机上打印(更加方便) 

* 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页

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无房证明,去需要落户的【人才中心】领取。

PS:办理天府新区落户的可在西博城“集体户户主内页、空白内页"审核领取区领取。 

* 入户申请表

方法一:成都公安网上政务大厅自行下载打印。 

流程:公安办证分中心网上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入户申请表 

方法二:在公安局办证中心现场领取。

居住登记(回执单)【仅针对B\C类人群】

在现居住地(适用于在成都租房)或户籍所在地(适用于在外地工作)的辖区派出所进行登记,所需资料以当地派出所为准。

部分派出所会在登记后发放回执单,部分不会,只要在系统内登记成功即可,回执单不是必要因素。

准迁证【仅针对D类人群】

携带材料:户囗本(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无房证明、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页、入户申请表、学信网学历证明,在办证中心办理准迁证

户口迁移证【仅针对D类人群】

拿到准迁证,回户口原籍进行下户后取得户囗迁移证(下户地公安机关提供)。下户手续一般支持代办手续一般支持代办。

第三步:线上预约及现场办理

预约办理流程

1. 

2.点击我要办证—外地户囗迁入—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青年人才 

3.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后申请办理,选择入户地所在区域 

4.依次拍照上传办理户籍业务所需材料,提交审核(D类使用第一步材料) 

5.通过初审选择预约时间 

6.在预约成功的时间段内,携带材料到办证中心办理户籍业务 

ABC类到此完成落户

* D类完成1一6步后,还需继续 

7.D类人群经过以上步骤,拿到准迁证,回原籍下户后,获户口迁移证 

8.D类人群准备全第二步材料,再次在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上进行第二次预审。 

点击:我要办证—外地户口迁入—持准迁材料落户办理 

9.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后申请办理,选择入户地所在区域 

10.依次拍照上传办理户籍业务所需材料,提交审核 

11.通过初审选择预约时间(周六可以办理持迁移证入户业务) 

12.在预约成功的时间段内,携带材料到办证中心办理户籍业务 

PS:网上预约办理的无需跟现场排队办理的一起排队等号,直接询问发号员取号

* D类完成落户

附录(关于代办): 

省内一站式户口迁移不是原户主且不办理身份证的不需要本人到场。代办人带户口迁移需要的所有材料即可。

外省户口迁移办理准迁证可以代办,凭准签证和迁移证上户时需要本人办理。

代办委托书可以在成都公安网上政务大厅下载流程: 

首页—公安办证分中心网上政务大厅—网上办事—代办业务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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