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买二手房落户有原户主(成都二手房 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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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落户 2023-02-01 09:47:03 阅读(74) 评论(0)

成都落户咨询电话13408589752(微信同号)刘老师

二手房落户,原房主户口还在里面怎么办?

如果原房东拒绝迁出户口,有两种情况:

一.原房东现有房屋和所售房屋在同一条街、镇或其他封闭区内,经公安机关核实后,可以强制转移户籍;

二.如果原房东在当地没有房屋或者房屋在外地,公安部门不能强行搬走、注销户口,只能督促原房屋东移。

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应仔细查看,并在协议上注明,否则暂不付清全部房款。

我在成都买二手房,原房主没迁户口,我上不起户口怎么办?

先跟原业主好好沟通,实在不迁的话,直接拿产权。身份证到相关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他的户口公安机关可以强制迁走的

在成都购二手房原房主户口不迁出新户主咋上户

1、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人员,在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按揭,不含二手房):

a.购房金额在50万元以上或购房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购房者三代内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的成都市区户口;

b.购房金额在30万元以上或购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购房者本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的成都市区户口;

c.购房金额在15万元以上或购房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一名成都市户口(购房者本人、配偶或已成年子女其中一人的户口)。

购买两套以及两套以上住房的,购房金额或面积可以合并计算。

2、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人员购买商贸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以及其他非住宅用房(含按揭房),且在我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有实际住所,符合入(立)户条件:

a.购房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购房者三代内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的成都市区户口;

b.购房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的成都市区户口;

c.购房金额在15万元以上的,可以申请办理购房者本人的成都市区户口。

非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的单位购买商贸用房、办公用房、工业用房及其他非住宅用房,购房金额在30万元以上且在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范围内有实际住所,符合入(立)户条件的,可以申请指定办理一名成都市区户。

购房入户所需要的材料共有9件:

1、由房屋产权人(单位)提出入户申请(写明入户原因,入户人员姓名)(原件);2、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按揭购房提供购房合同、按揭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最近6个月的缴款收据(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住房证明(购买非住宅用房的入户人员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入户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原件);

6、城镇人口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7、亲属随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8、入住证明(物管部门或社区居委会出具,原件);9、住房地址不明的,由派出所出具《街门牌详址证明》。

只需花5元钱的工本费,约10余个工作日,外地购房者就可轻松入户。

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86407109,地址为正府街38号;

锦江公安办证中心:86406158,地址为莲桂南路66号;

青羊公安办证中心:86647997、86406017,地址为江汉路15号;

金牛公安办证中心:86406317、87635110,地址为交大路178号;

武侯公安办证中心:85081571、85070486,地址为高升桥东路8号;

成华公安办证中心:86406483、86406431,地址为府青路二段3号新28号;高新公安办证中心:85138005、85192283,地址为肖家河沿街6号附1号。

成都二手房买卖原户主不迁户口怎么办

你要是还可以找到原房主的话:你可以先和买方办其它手续,等房主回来办完迁移再让他迁过来嘛,这个早点晚点无所谓的,又没多大影响的,要是买方怕以后麻烦,你可以押2000或更多点的钱放中介那,办完迁移手续后再退你啊,没中介,你们写个协议好了,押他那1000元,办理时叫上他,办完立即给你钱就行。

你要是找不到原房主:通过中介的让当时给你办手续的中介想法找一下原房主,没中介,只能自己想办法了,

其实,户口原房主不迁出,他也能迁进来,也没什么影响的,你们可以一起去当地户籍大厅问一下,没影响就那样了呗,好好商谅!!1

祝你好运!

买了二手房,过户后发现第一任房主的户口还在,该怎么处理?

我也确实见到过一些心怀鬼胎的房东在过户后依然不愿意将户口迁出房屋,想要再多收一笔“户口迁移”费。司法实践中还很难处理,法院无法直接判决卖家将户口迁移出去,往往只能组织双方沟通协商,卖家不搞点钱很难轻易答应买家的请求。

因此,以前买房的时候负责任的中介会特别提示买家注意房子里的户口,一般在交易过户前先要求卖家把户口弄清楚了。如果确实存在特殊原因暂时无法迁出户口的话往往会在合同里注明留一笔尾款,比如留个5万元或者10万元,等到卖家将所有户口迁出后再支付最后的尾款。

当然,如果遇到不责任的中介或者与卖家串通好的中介就比较麻烦了,只能靠自己去查,一个不留神可能就会入了套。

题目中遇到的多次房交易问题更加复杂,第一任房主和第二任房主交易的时候户口问题就没有处理干净,第二任房东卖房的时候故意刻意隐瞒了他与第一任房东之间的问题,找到了题主这个接盘侠后第二任房东顺利脱身,户口问题留给了题主。

第二任房东搞不定户口迁移问题,题主自然更加搞不定了,这样的长期历史遗留问题在曾经基本上就是一个“死局”,几乎不可能解决。

不过,现在的情况不同了,很多城市修改了户口管理规定,其中着重提到房子交易后一方不愿迁出户口该如何处理。

比如,2018年3月发布的《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屋所有权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因交易已发生转移,现权利人或者承租人申请将房屋内原有户口迁出的,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通知原有户口人员迁出,对拒不迁出或者无法通知的,可以直接将其户口迁至社区公共户。”

简单来说,买家买下房子后对方不愿意迁出户口,买家可以拿着不动产权证到派出所申请“强迁”。派出所会先通知原户口人员,给其一定时间(一般为14个或者20个工作日)选择将户口迁到哪里去,如果对方还是不迁或者根本找不到人,派出所可以“强制”迁到社区公共户。

除了上海以外全国还有很多地方也出台了相关政策,并且各地均有实际执行成功的案例。出台这样的政策就是为了解决买卖房时的户口问题,有了政策保底大家用不着担心一方耍赖,要求买方支付额外房款或者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解决了。

第一任房东可能觉得只要他不愿意就无法迁出户口,于是狮子大开口,殊不知政策已经堵上了这个漏洞,这位户口“老赖”怕是要被迁到公共户去了。

迁至公共户后会遇到很多麻烦的事情,未来办理各类服务时要多走程序,这都是他“心甘情愿”的,那就如其所愿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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