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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户口可以迁到亲戚家吗
户口可以迁到亲戚家
需要以下流程
1、申请书。叫你亲戚写一份申请书,意思就是要把你的户口迁过来和他户口落户在一起目的原因。
2、叫你亲戚拿申请书和他的户口簿、二代身份证,到他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去办理“准迁证”。
3、拿到“准迁证”后,带上你的户口簿、二代身份证,还有你亲戚的户口簿去你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去办理“户口迁移证”。
4、拿到“户口迁移证”后,带上你的户口簿和你亲戚的户口簿,还有二代身份证去你亲戚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户口可以落在姐姐家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没有关于亲属投靠的规定,但是各地方法律规定直系亲属可以投靠落户,而姐妹属于旁系亲属不能投靠落户,以江苏为例:
根据《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九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被投靠人有家庭户口和合法稳定住所,经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一)父母与子女(包括女婿和儿媳)之间相互投靠的
(二)投靠配偶的;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相互投靠的;
(四)设区的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属上述第(二)项情形,被投靠人无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的,被投靠人户口所在的合法稳定住所应为其直系亲属所有。
符合上述投靠情形的,投靠人可以在被投靠人户口登记地的合法稳定住所落户,也可以在被投靠人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落户,不受被投靠人户口登记地限制。
第九十五条 户口迁移应当由迁移人本人到公安机关办理。
迁移人本人因故无法办理的,可以委托户主或者亲属办理,受托人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人、受托人双方居民身份证以及迁移人委托书。
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户口迁移由其监护人办理。
旁系亲属
直系亲属以外在血统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人及其配偶,如兄、弟、姐、妹、伯父、叔父、伯母、婶母等(以别于直系亲属的名称)
法律依据:
《江苏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 第九十九条 公民申请投靠迁移,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双方居民户口簿;
(二)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除婚姻关系以外的投靠人与被投靠人关系通过有关信息系统可以查明的以及在有效居民户口簿中已注明的不需要提供关系证明。
成都亲属投靠落户如何办理?
亲属投靠落户前置条件
①夫妻投靠落户:夫妻任一方在本市有稳定收入且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入户。
②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成都市户籍人员,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离婚的,未成年子女应随拥有抚养权一方登记户口。
③退休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退(离)休人员或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本人或子女有稳定收入来源,且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本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入户。
亲属投靠落户所需资料
①《入户申请表》
②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④合法固定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亲属投靠落户,需要注意的事情
①投靠入户对被投靠人房产面积要求为:投靠后人均占有房屋面积不得低于16平米。
②被投靠人的成都户口是通过购房入户、投资入户、纳税入户、居住期满入户、城建制入户方式获得的,需要满5年以上亲属才能申请投靠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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