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集体户口办理准迁证时应该要准备哪些材料?
首先档案要在人才中心,然后拿上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单位劳动合同、营业执照等资料办理联系函,最后拿联系函、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去办证中心办理准迁证。

我是成都市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在成都买房后怎么入户?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且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合同备案登记的日期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日期为准。在本通知正式颁布执行之日前已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按促进灾后重建和经济发展有关购房入户政策执行。
扩展资料:
2017年12月31日前已购房人员、全日制本科学历落户、市内迁移等政策不受新政影响,请大家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时间办理户籍业务。2017年12月31日前,市外人员已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仍可按原购房时间的购房入户政策申请入户。
2018年1月1日起,应届全日制普通大专毕业生,在本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可申请落户成都,往届生和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居住证积分入户管理办法(试行)》申请办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都落户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成都市公安局发布成都户籍新政常见问题解答
成都集体户口能否转个人户口?
成都集体户口可以转个人户口。
成都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符合户口迁移的条件,持集体户口本或户口页、身份证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2、持户籍证明(和符合户口迁移的条件的证件,如:房本等)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4、持迁移证到迁入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落户。
拓展资料:
由集体户口转为家庭户口的途径:
1、个人在当地有房产的,可以将户口迁入房产处;
2、配偶为当地家庭户口的,可以将户口迁至配偶处。
成都集体户口,可以购房合同把户口迁出来,需要准备以下东西:
1、带上你的购房合同到物管处开入户证明,在你办按揭的银行出半年来的还款清单(如果是全款付的就要有购房发票)
2、同时还要带上你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3、带上这些资料去新房所在地的公安局户籍办办理下户证明
4、然后带上这些资料到你新房所在地的公安局户籍办办理上户,同时可以上你直系亲属,或配偶的户口。
参考资料:集体户关系迁出服务指南_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
成都市申请集体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成都市申请集体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人类进入信息时代后,人们自由活动的范围更加广泛、相互交往更加频繁,户口管理所提供的住户人口基本信息也就日益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社会服务管理、国家行政司法都不可或缺的信息基础,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成都市申请集体户口需要什么材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成都市申请集体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卡(已婚的还需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有子女的还需子女的户口本,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件各一份)。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房产证在银行抵押,那要带上复印件,银行按揭合同及近一个月的水电费单(银行按揭合同和水电费单只验不收)。
3、一寸白底彩色相片两张。
4、加盖公司公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一份。
5、如须更换身份证的需准备身份证照相回执单。
二、集体户口办理条件
1、在部分街道(镇)设立公共集体户口并逐步全面推广(试点及推广方案另行制定印发)。以实际居住、工作地登记入户为原则,做好辖区内就业、租住、空挂人员的入户及管理工作。街(镇)应安排人员专职负责公共集体户口管理(户管员),做好公共集体户口的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并协助、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公共集体户口的管理。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准予设立单位职工集体户口:
(1)属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部队的,单位办公场所、宿舍的.产权为本单位拥有或合法租用(使用),有20人以上(驻穗办集体户除外)的本市户籍在职人员,并设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
(2)属社会保险纳入我市行政区域内社保部门管理的依法登记的企业、非企业单位(包括社会组织,不包括个体工商户)的,单位办公场所、宿舍的产权为本单位拥有,有20人以上的本市户籍在职人员,并设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
3、经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的省、市、区公共人力资源机构,单位办公场所的产权为本单位拥有的,准予设立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口。
4、大中专院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设立学校学生集体户口:
(1)经教育部或省、市政府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及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中等院校。
(2)设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
5、经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外地党政机关驻穗办事机构,并有专职集体户口管理人员的,准予设立驻穗办集体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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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怎么办理?
可以。
本人系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人员,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本人及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拥有商品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自建房、自有房等有合法房屋产权的房屋(含未拿到产权证但已经实际入住的按揭购房);
2.工作单位设立集体户口的;
3.人事档案已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转出的;
步骤如下:
一.在人才中心领取户口页(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注:2. 若身份证遗失,可提供驾照、护照、毕业证等有照片的有效证件原件。
3. 经办人非集体户人员本人的,还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集体户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由集体户人员本人在其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署"委托***(姓名+身份证号码)办理入户"意见并签名。
二.在公安局办理户口迁移
1.迁移人员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16周岁及以上人员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2、入户地居民户口簿及户主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已有户口的提供)(原件);
3、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不能反映亲属关系的提供)(原件);
4、《房屋产权证》(无《房屋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及物管开具的入住证明)等入户地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
5、农村地区实际居住证明(入户地住房系农村地区的提供)(原件);
6、迁入地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地址不详的提供)(原件);
7、16周岁以上人员提供1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
拓展资料:
1.户口页借出后,持户口页及公安机关要求的其他迁户材料至成都市(或成都市内个人房产所在区域)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迁户。(公安局办证中心联系方式详见《成都市和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联系方式》)。
2.申请人(经办人)应当对申请登记的信息、材料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如发现申请人(经办人)所提交信息、材料不实,一经查实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业务申办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均可进入成都人才公共服务平台下端 “意见咨询”栏留言,我们将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
4.如党组织关系托管在我中心的集体户人员,户口迁往我市中心城区合法固定住所时,还应将组织关系转出到居住地所在基层党组织。
5.直系亲属含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父母。
参考资料:
成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