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档案怎么落户 成都落户 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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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落户 2023-03-30 19:29:35 阅读(61) 评论(0)

成都如何办理户口落户

成都落户如何办理相关流程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或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记录)(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购二手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并在“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上加盖单位公章);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原件);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2)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

成都学历入户流程

成都学历入户的具体流程:

前置条件:在成都市区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五大生),在郊县有中专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第一阶段:调档办事部门:成都各个人才中心、原档案管理机构、街办/计生办、派出所办理事项:开具调档函,把人事档案调至成都人才中心。

1、婚育证明:证明你婚姻和生育情况的证明材料。可以在原档案管理机构、户口所在地街道办、民政部门等机构开具。

2、现实表现证明:证明你曾经是否有过违法犯罪记录。可以在原档案管理机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注意事项:各人才中心对档案要求不一:最简单的是锦江区人才中心,只要有封存好的档案即可;最复杂的市人才中心,要求档案完整才会接收。办理费用:120~240,预缴一年存档费。

第二阶段:办理联系函办事部门:成都各个人才中心办理事项:办理联系函,需1~10工作日(各人才中心不尽相同)所需材料: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身份证号无误)。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出身年月无误)。

4、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电子版下载]。

5、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6、填写成都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电子版下载]办理费用:0~300元。各人才中心收费不一,其中高新区和武侯区免收人事接收费。特殊情况:如在成都无房产(自己、配偶、父母、子女在成都无房产者),须将户口挂靠在人才中心集体户山上。办理事项:领取人才中心集体户入户资料办理费用:150元

特别推荐:高新区人才中心(办理费用最低,有房产者不需要花钱)锦江区人才中心(档案要求最低,任何档案皆可办理学历入户)

第三阶段:准迁证办理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事项:持联系函及以下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所需材料:

1、户口薄或(户口薄要求首页有省公安局厅章派出所户籍专用章承办人签章)或户籍证明(如果户口薄无法提供,则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身份证号无误)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名字准确,出身年月无误)

4、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购房合同原件原件及复印件(未办房产证者提供)和商品房备案证明(附在购房合同内)

6、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按揭买房者提供)

7、门牌号证明(建议先在小区物管处开具入住证明,再到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8、集体户入户手续(挂靠人才中心集体户者提供)

9、填写入户申请表[电子版下载][样表下载]持以上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所需费用:4元注:除了房屋所在地区公安局办证中心外,还可以至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限中心城区)小窍门: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对资料审查稍微松一些,如果在区公安局办证中心无法办理,可以尝试在市公安局办理。

如有人随迁,请准备随迁人员关系证明材料:

1、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小孩出生证明或独子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成年人随迁)

3、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失业投靠)

4、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老年人投靠子女)

5、随迁人员的户口薄和身份证。

第四阶段:原籍下户办事部门:户口原籍公安局/派出所持准迁证、户口薄、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小窍门:可以由亲朋好友代办。

最后阶段:上户办事部门:成都各个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事项: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集体户页(挂靠集体户者提供),至办理准迁证的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办理费用:6元小窍门:如果办证中心没有要求换身份证,也可由他人代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成都集体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主观:

近来有许多人都对成都落集体户需要什么条件比较感兴趣,但其实大多数人对成都落集体户需要什么条件都不太了解,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给大家带来帮助。一、成都落集体户的条件应届毕业生入户条件1、已通过四川人才交流网()申请档案托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2、户口在学校的(入学时将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人才引进、学历入户)入户条件:1、已通过四川人才交流网()申请档案托管的往届毕业生;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职称;3、在成都六城区落实有工作单位;二、学历落户成都流程怎么办理成都公安微户政发布了学历落户细则,意味着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即可落户成都的新政正式实施。集体户不同于居民户口。不能与本市的居民户相互迁移。如果离开单位,户口必须转移,如果回外省市,也必须迁回。严格的说是一个介于临时户口与常住居民户口中间的特殊户口。其享有的政策与普通居民一样,但在迁移上受到限制。集体户口没有户口簿,只有户口卡,一般由工作单位或户口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保管。集体户人员结婚或上社保时,需要向保管方借取户口卡。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落户流程:1.在入户地的公安办证中心审核资料拿号(不同区县,拿号流程可能存在不同),拿号办理之后,获得户口准迁证。2.凭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户口簿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3.在规定时间内(一般要求40个工作日),带着户口迁移证、准迁证(第三联)及一张一寸证件照到入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再填写一份《个人户籍基础信息首次申报声明》,办理上户,即时领取户口簿。以上个案是落户到个人的合法固定住所。若不能落户到合法固定住所(仅包括本人或直系亲属的个人房产,租房不属于合法固定住所),学历落户也可通过落户到单位或者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这种情况下,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和街门牌详址证明替换为集体户首页、空白集体户口内页及单位同意入户的证明。该证明所需的材料,则要咨询相应的就业单位和人才市场。集体户虽然和个体户有一定的区别,但是有了它还是对我们有一定的好处的。如果你到外地的单位工作,各地城市为了方便管理外籍人口而专门设置集体户口,所以办理集体户也可以说是为了更好的配合各个城市的管理工作,以上内容参考依据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然而书面知识是理论知识,在实践中对于成都落集体户需要什么条件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大家对此还有疑问的,可以到相关机构部门进行进一步的咨询和了解。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祝您生活愉快!

成都大专落户条件 所需材料有哪些

1、必须是全日制的大专毕业生,大专毕业的当年和次年可以办理落户。

2、已在成都落实工作,并且购买社保。

3、档案要在成都,报到证也要改派到成都(主要是看报到证和档案),没有在成都的要调档案来。

4、所需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毕业证明(学信网),调档函(针对需要调档案的,找落户区域人才中心),劳动合同、公司营业执照、社保证明。

成都集体户口落户流程是什么

法律分析:1、本人或委托人凭劳动合同、身份证到成都市人才中心开《调档函》,同时领取《成都市调(流)动人员登记表》或《申请落户成都市外籍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办理就业接收(入户》回单位签字盖章;2、持《调档函》回原存档单位办理提档或调动手续,3、确认档案已到成都市人才中心后,到我中心签订《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材料报我中心审查、盖章,办理;4、到人才中心领取相关材料;5、到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地址:政府街38号);6、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7、到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入户;8、户口挂靠在成都市人才中心集体户口者将《常住人口登记表》返回中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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