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是不是不限购的,值得购买吗?有风险吗?
在有限购政策城市,如竞买人不符合限购政策要求,则可能无法过户。
目前部分城市即便有限购政策,通过司法拍卖购买却不受限购政策影响,目前我们了解到的政策是: 北京、广州、深圳、佛山、厦门、济南、南京、石家庄、东莞、珠海、三亚需遵循当地限购政策;嘉兴地区外地户口需遵循当地限购政策(仅供参考,具体还以当地房管局政策为准)。
法拍房值得购买,但是购买法拍房你要查清楚这个房源有没有问题,主要是要查看是否有多头债权,多次抵押,多方查封。是否有恶意租赁。是否有高额欠费。是否户存在户籍问题。是否暗藏的天价过户个税等问题才行。如果有问题可能买了之后很难入住腾房。如果没问题就比较安心。
成都法拍房需要购房资格吗?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成都法院牌坊需要购房资格吗?成都法院拍卖房产,那么也需要有购房资格的,因为成都政府已经规定,在成都买房话需要有成都市的户口,那么,你法院成都法院拍的房也是成都的房源,所以说你要有成都的户口

法拍房的情况和主要风险有哪些?
买法拍房 注意事项!
1.实地看样
房产标的情况以实际现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地理位置、房屋结构及附属设施、房屋实际用途、装修情况、周边配套、物业服务、水电气、小区环境等),请务必实地看样,详细了解,如未实地进屋看样,请以毛坯为现状来参拍。
也可以看鲸拍房法拍服务公司网站,集合所有法拍房,风险全部公示出来非常省事。
2.法拍房占用及腾房问题(重点)
有人居住或放置物品的房产,需竞买人自行确认是否存在腾退障碍,处置机构如不负责清腾房屋,则需自行想办法处理。
真实案例:
某房产标的公告中写明”有人居住“,竞买人未提前了解腾退情况,竞买人于2016年12月拍下了该房产,按照程序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发现原房主一直拒不搬离,且态度蛮横,到2018年6月还在通过司法程序等待法院强制腾空,房屋无法正常使用。
案例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李某诉请被执行人陈某军、陈某容立即腾房。一审法院认为,拍卖成交裁定确认房屋归买受人所有,且买受人已取得房产证;被执行人至今仍居住于涉案房屋内,侵害买受人的所有权;遂判决支持买受人的腾房请求。二审法院认为,涉案房屋的拍卖公告载明:“本拍品按现状拍卖,房屋的腾退、迁出、接收或后续产权登记事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法院不负责标的物的交付”,系“按现状不交吉方式拍卖”。买受人竞拍时明知法院不负责腾退,自应承担相应后果,故改判暂不支持买受人的腾房请求。[参见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1民终17779号及涉案房屋的阿里网拍页面]
案例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刘某诉请被执行人李某立即腾房。一审法院认为,李某至今未移交,根据《拍卖规定》第30条,应由执行法院强制执行,故裁定驳回起诉。刘某上诉称,已与执行法院进行过一年多的沟通;但执行法院认为,其已按照拍卖成交裁定的内容将涉案房产过户至刘某名下,执行行为已经完成,要求李某搬离房屋不属于拍卖成交裁定的内容,刘某应按照物权法及民事诉讼法重新诉请李某腾房。二审法院认为,《拍卖规定》第30条“明确了由执行法院对拍卖成交的财产进行移交或者强制执行的执行程序”,涉案房产应由原执行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向刘某移交,本案不属于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遂裁定驳回上诉。[参见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鲁09民终614号]
3.法拍房租赁问题
如房屋有租赁则过户后租赁并不自然解除,如房屋存有有效租赁,拍下过户后该租赁关系并不自然解除,需竞买人提前确认清楚租赁关系处置方式。如果需要解除有效租赁、变更租赁条件等,需竞买人自己确认是否存在障碍,是否需要承担额外费用等。
根据物权法等法律规定,如果租赁在前、抵押在后的,拍卖成交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有些恶意逃废债务的,会把租赁合同签的很长,甚至10年、20年。那么你如果拍卖了这种附带租赁合同的房屋,买下了之后由于承租人的存在,自身还是没法搬进去住。更有甚者,有的一开始说没有租赁,等你拍卖后,突然又冒出了租赁合同或者突然有人在里面居住而不肯腾退,那就非常麻烦了。
真实案例:
某房产标的公告写明房屋”租赁期19年”,竞买人参拍前未仔细阅读公告了解清楚,拍下后,去办理手续时发现租赁合同无法解除,无奈竞买人只能放弃此标的物,损失全部保证金。
4.法拍房税费问题
房产过户税费可能因房屋用途(住宅或非住宅等)、买卖双方身份(个人或企业)、房屋面积和买方拥有房产数量、房屋交易年限、当地房产政策等存在较大差异,请务必提前确认税费金额及承担方。除税收外,房产还可能存在欠缴的物业、水电气暖等费用,需竞买人自行了解由谁来承担,逐一核实确认。
法院明确告知:物业费、水电费、税费、欠费全由买方出。为了避免暗藏的天价过户个税等费用,需要提前调查清楚,列出明细,再来进行房价综合分析。
5.查清房产的属性
购房者在购买拍卖房前要查清楚该拍卖房产的属性,包括房子的使用年限、能不能办房产证、土地出让的性质等。如房产土地为划拨性质,无法正常过户,例如经济适用房。按各地政策,过户可能需额外申请政府审批同意并额外缴纳土地出让金。
真实案例:
处置机构在描述中说明土地性质是划拨,竞买人并未发现,也并不了解,拍下后去办理过户时,发现土地性质是划拨,无法过户,如需过户,需要申请政府审批同意并缴纳土地出让金,最终客户选择放弃保证金。
6.法拍房限购问题
在有限购政策城市,如竞买人不符合限购政策要求,则可能无法过户。
目前部分城市即便有限购政策,通过司法拍卖购买却不受限购政策影响。
真实案例:
客户是山西人,通过司法拍卖买了海南的房产,想着用于投资,买下后发现因为限购,无法办理过户,无奈只能放弃保证金。
7.法拍房解抵押问题
部分城市房产如抵押未解除则无法过户,请务必提前核实解除抵押及过户流程。
8.法拍房贷款问题
贷款落实:法拍房原则上是不允许贷款的,我们通过第三方担保公司,拥有在四大行和正规商业银行进行正常商业贷款的资格,此过程较为复杂,需要提前进行充分准备和多家银行面签,确保通过。
9.法拍房出手续办房本问题(重点)
购买法拍房是不需要网签和原业主出面配合过户的,只需要拿着法院出具的相关材料即可过户,可有很多法拍房拍成后,竞买人迟迟拿不到相关文件也过不了户,如果你要是垫资购买的那可就麻烦了。很多刚了解法拍房1-2年的朋友认为办理房本其实很简单没有任何风险,那你就大错特错,办理房本在法拍房里出现的执行风险较多,而且无法提前预估和规避,如出现执行风险解决起来少则半年到一年,多则就。。。。
希望对您有帮助!!!
没有成都的户口和社保,可以买法拍房么?
您暂时没有住宅购买资质。法拍房您可以进行选择。但是具有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法拍房风险问题
法拍房的来历:原业主资不抵债(被动),恶意拖欠(主动),意思就是原业主自己资金上出现状况,无法承担房子或者抵押给银行后无法还款导致法拍房的出现。所以无论是原业主主动还是被动,都是资金上出现问题,无可再抵押财产所以大部分法拍房买下之后会出现原业主不搬出去。
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80%;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20%。
换句话说,评估价为100万元的房子,保留价低为80万元,如果流拍,每进行一次重新拍卖,高可以再降价20%,如果谁有幸在第二次拍卖时以保留价购买,那么成交价可能有64万元。当然,为了避免流拍,委托人通常会将保留价作为起拍价。
法拍房不受限购约束,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出具法院的《裁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房地产交易中心即可准许过户,但前提条件是产权明晰,且债务人配合交房。 (且无资质购买法拍房不能落户,无法享受户口和学校,后期能考虑积分落户,成都的积分落户难度可以查询)。因此,实际操作过程中也出现了不少买受人无法顺利过户的情况。
风险一:
有购买者花费近2000万元通过司法拍卖购入一幢楼房,没想到,原屋主人拒不“挪窝”。在司法拍卖中获得了一处房产,且顺利过了户,可在收房时,原房主以不知情为由,据不交房。当事主找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却以自己在拍卖公告上注明过该房产“不交吉拍卖”(房子里还有人居住)为由不予强制执行。
“不交吉”被业内戏称为“不着急”,意思是法院负责拍卖,具体的交接自己搞定,所以,个人购买法拍房时一定要认清是否为“不交吉拍卖”。
此外,法拍房还可能遇到住房的问题。2004年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称,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实践中,法院从维护社会稳定角度考虑,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套房产的,往往不予执行。所以,遇到住房的问题就比较麻烦,所幸的是,2015年5月,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何种情况下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何种情况不能强制执行做了详细的规定。
实际上出现这种情况时,法院名义上的强制执行是调节,由法院人员出面调和,所以这种情况是很大风险。
风险二:
买卖不破租赁。法律支撑。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物权法》一百九十条 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建议(实行)第119条第二条规定:“私有房屋再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地11条规定:“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所以原业主会再房屋拍卖是有很多会做假合同,比如和另一个人签订一个50年的租赁合同,更具上述规定新房主如果要住进去需要承担支付租客的50年合同赔付。不给的话就不能入住,房屋继续让租客使用。
风险三:
一房一户,买住宅,重要的两点就是学校和户口。如果原业主不将户口迁出房子,新业主不能签进,且法院没办法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拍卖的是产权,意思就是您有房产证,但是可能无法迁户口进去。
为什么拍卖的房子不能落户呢?
1、原房主的身份风险
法拍房基本是由于债务人无法偿债而被拍卖房产,如果原房主人品可靠,只是暂时资金周转不灵,那还比较省心。如果原房主因债务问题跑路,那么你拍下他的房屋,入住后可能遭到其他债权人的追讨,碰到不讲理的人很麻烦。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很明确告诉你原房主的身份背景及房屋被强制拍卖的具体原因,所以这个风险不容忽视。
2、不能落户的风险
很多时候,法拍房上面是有原户主落户的。法院通过拍卖确认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程序,将房屋合法地过户给了买房人,买房人就拿到了房屋的产权。但是如果原房主不愿迁出户口,法院没有强制其迁出的权利。那么如果你购买法拍房,户口就存在没法落户的可能,而户口不能落户意味着子女就学等问题没法解决。
3、无法马上入住的风险
如果存在租赁在前、抵押在后的情况,拍卖成交后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实践中就有原房主故意把租赁合同签得很长,甚至10年、20年,如果买了这种附带租赁合同的法拍房,买下了之后由于承租人的存在,自己是无法搬进去住的。甚至有些一开始说没有租赁的法拍房,等拍卖后,突然又冒出来租赁合同或者有人在里面居住不肯腾房。一般情况下,执行法院不会强制腾空,购房者还需要另立民事案件进行处理,那就很麻烦了。
4、补缴费用的风险
法拍房过户的全部税费一般都是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一定要清楚了解、计算过户可能涉及的税费,法拍房种类非常多,如继承性质的房屋、商业性质的房屋等,有的房屋过户涉及的税费非常高,还有可能会存在水电费物业费等各种费用的补缴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