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历年人才落户数据分析(成都人才落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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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落户 2023-04-01 12:19:30 阅读(76) 评论(0)

成都人才引进政策

下面列举出成都市人才引进政策:

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的通知:

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强市,不断吸引聚集各类人才来蓉创新创业,打造国际一流的人才汇聚之地、事业发展之地、价值实现之地,让“蓉漂”成为时代风尚,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给予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扶持

紧扣产业链短板,5年内引进和培育100个顶尖创新创业团队和1000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对诺贝尔奖获得者等国际顶尖人才(团队)来蓉创新创业,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对“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等来蓉创新创业或作出重大贡献的本土创新型企业家、科技人才,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资金资助。

九、提供全民免费技术技能培训

设立1.6亿元专项资金,支持职业技术(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面向社会开放培训资源,向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市民提供免费培训,其中事业单位提供社会化培训所得扣除成本后的收入,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管理,不计基数。每年有计划多形式开展百万人次技术技能培训,对新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全额报销考试费用。

十、建立人才信息发布制度

年初发布成都人才白皮书,提出全市重点产业领域急需紧缺岗位的人才需求;年末发布成都人才建设蓝皮书,分析全市人才现状。在成都国际人才网适时发布人才工作信息。启用“高端人才全球搜索系统”,实现人才供求信息的动态把握和精准匹配。开展人才政策效果评估,及时修订和补充完善。

十一、支持用人主体引才育才

建立企业引才奖励制度,对重点创新创业团队和知名企业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在其上一年度对成都发展作出的贡献额度内,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鼓励企业通过猎头公司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按其引才成本的50%给予企业补贴,最高10万元。支持企业建立首席技师制度,对设立首席技师工作室的给予最高10万元经费资助。

十二、设立“蓉漂人才日”

每年4月最后一周的星期六设为“蓉漂人才日”,发布“蓉漂”双创指数、举办“蓉漂”高峰荟、开展招聘会等活动。重要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在地铁、公交、户外LED屏播放“蓉漂”形象广告片。开展“感知成都行”活动,每年暑期邀请国内外知名高校学生来蓉考察实践,感受天府文化、体验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让蓉漂成为时代风尚”的社会氛围。

各区(市)县结合城市空间布局,围绕主导产业和企业实际需求,制定专项产业人才扶持政策。市级有关部门根据本政策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本计划由市委、市政府负责解释,市人才办和市级有关部门具体承担解释工作。本计划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成都人才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1、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市外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认定后,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需为一线工作人员)。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办理落户。2、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成都可以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第二条 鼓励青年人才来蓉落户。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

成都人才引进落户政策2021

成都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如下:

1、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2、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3、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

4、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规定申请入户。

所谓识别人才,就是在引进某一方面人才时,要方位了解人才的知识水平、思维方式和性格等,扬长避短,最大程度发挥人才的优势和长处,把人才放在最能发挥其特长的岗位上,用好人才,让人才充分展示才华,使人才能够才尽其用。

社会的进步,企业的发展,关键在于人才。人才资源是社会活动的核心,是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转变的关键。企业人才的流动,以及高薪招聘和高待遇奖励。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成都人才引进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明确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1、在成都市五城区及高新区、天府新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2、在其他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并且,年龄45周岁以下并在成都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法律依据:《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 第四条 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一)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二)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四)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入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按规定办理随迁或投靠。

2021成都市技能人才落户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

目前成都人才落户共有三种:一.学历人才落户,二.专业技术人才落户,三.技能人才落户

技术人才落户的条件有:1、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2年及以上,2、单位推荐,3、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办理流程:(一)选择落户地

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3、申请人没有住房,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二)选择所需材料

(三)办理落户

经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人才服务中心(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四号人才资源社会保障大厦一楼)认证,取得《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后,再带上材料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办理。

补充说明:

1、住房落户需提供:(1)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

(3)《房 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房产信息摘要)

(4)落户地居民户口簿(落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

(5)亲属关系证明(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

集体户落户需提供:(1)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成都市技能人才入户联系函》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指《个人或家庭房屋信息记录》)

(4)集体户户主主内页和空白内页

【法律依据】

《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

《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

《成都市引进培育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实施办法》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成都市人才落户政策2020

法律分析: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落户: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社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

【法律依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四条符合以下我市人才引进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市。(一)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二)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 (三)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社部门认定的。 (四)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按规定申请入户。

成都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分析:成都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1、购房入户

落户条件:90㎡以上:交房入住以后,在成都市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在90㎡以上(房产局备案时间在2014年6月1日后),且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

2、学历入户

落户条件:在成都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区(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4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并在成都一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

3、毕业入户

落户条件:非成都生源落户成都前提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4、暂住入户

落户条件:在成都市暂住满2年,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5、投资入户

落户条件:在市中心城区投资5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投资3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投资15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登记本人、配偶合未成年子女的常住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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