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落户可以网上办理吗
成都落户可以网上办理吗
户口管理成为近现代社会最主要的公共信息管理系统,其限制甚至镇压职能将完全褪去,而协调、服务职能不断增强。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成都落户可以网上办理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成都落户可以网上办理吗
可以。可以在成都公安微户政平台上办理落户。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户口预约办理为了让你少跑一趟路,目前有网上预审功能和网上预约功能。网络预审的意思是你提交你的资料,工作人员审核你的`资料,如果OK,就会通知你可以预约时间办理。如果不OK,会告诉你什么资料不行。
办理原则
申请规则:办理户籍业务应本人到场申请,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出具申请人填写的“代办户籍业务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可委托办理。办理回国定居、刑满释放、持毕业证和准迁证入户必须本人到场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双方到场申请;继子(女)投靠继父(母)由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申请。
基本材料: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住房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直系亲属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口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空白内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所有材料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入户地点:原则按本人或直系亲属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公共集体户顺序办理入户。
办理地点: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天府新区、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成华区、武侯区、金牛区也可到市局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材料齐全)。
;孩子已本科毕业,考虑落户在成都市11区,请问本科落户相关手续和流程办理?
目前成都本科落户首先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如果满足上述两个调节,则可通过三个步骤落户:
步骤一:到公安办证中心凭身份证上网查询打印“无房证明”或“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一)选择落户地
(1)申请人已有住房,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住房,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3)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4)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二)选择所需材料
(三)办理落户
带上材料直接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办理。
关于预约办理:高新区和天府新区必须成都公安微户政预约才能办理!其余11区没有强制要求,避免到场办理人过多,建议提前预约。
我想了解一下我怎么可以把自己的户口迁到成都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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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落户成都不需要预约
很久很久以前,每个区域落户成都都需要预约
以前天府新区、高新区必须预约才能办
现在好了,外省落户不需要预约也能办了
具体来说邮政收件公安后台办理,直接办好准迁证2-3个工作日后邮寄到家。
还有一个技巧,直接提交完资料审核过了,直接到最里边的邮政就可以办理准迁证,都不用排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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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落户不需要集体户口首页和空白页
按照市局要求,本科学历入集体户的,不再要求提供人才市场集体户首页和空白页。
上传时只需要上传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即可,
审核通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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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落户需要的社保可以是个人社保
针对2018年以前买房的人,还有一条落户的路是购房落户
但是,这是有条件的
2014年6月1日前买房
需要满足70平
2014年6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买房
需要满足90平
外加一年社保
经过核实,这里的一年社保没有要求必须是单位社保,个人缴纳的社保也可以的,也就是说你准备落户的时间往前推一年,有交一年社保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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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落户流程分享
省内:
1、成都微户政)提交资料发起学历入户申请,审核通过后,选择预约办理时间。
2、办理当天,带着预约时提交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办证中心办理准迁证。
3、到户口办理区,填写入户申请表,排号,上户,搞定。
外省:一般流程
1、成都微户政)提交资料发起学历入户申请,审核通过后,选择预约办理时间(预约这一步可以省略)。
2、办理当天,带着预约时提交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办证中心办理准迁证。
3、到户口办理区,填写入户申请表,排号,办理准迁证。
4、准迁证邮寄(仅限省外)(天府新区排号等待区有个邮政寄件点,省外落户人员可直接在这办理准迁证
5、拿到户口迁移证明后选项为:持准迁证材料办理入户),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预约办理入户时间;
6、办理入户:准迁证,户口迁移证,身份,(如需修改学历或婚姻状况:携带毕业证/婚姻证件),建议变更身份证(原身份证依旧可用,但是某些情景不行)
外省:便捷流程
1、成都微户政)提交资料发起学历入户申请,审核通过后,来成都。
2、办理当天,带着审核时提交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办证中心办理准迁证。
3、不用挂号,直接到邮寄区域,提交材料,拿到准迁证。
4、准迁证邮寄(仅限省外)
5、拿到户口迁移证明后选项为:持准迁证材料办理入户),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预约办理入户时间;
6、办理入户:准迁证,户口迁移证,身份,(如需修改学历或婚姻状况:携带毕业证/婚姻证件),强烈建议变更身份证。
针对外省人落户还有一种特殊情况,老家派出所查不到高新区和天府新区的,填成都市辖区就行了。
本科毕业生落户成都流程
法律分析:第一步:申请“成都人才服务码”扫码获取本人专属“成都人才服务码”,等待系统验证通过(1个工作日)。第二步:申请入户(选择下面其中一种方式即可)1.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市外户口迁入”中申请网上邮寄办理。2.本人前往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入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毕业季,来看成都毕业证学历落户指南
又是一年毕业季,此前成都市发布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证落户政策再次成为焦点,作为新一线热门城市,成都已经成为不少青年人才落户发展的优选城市,那么要满足怎样的条件才能通过学历毕业证落户成都呢?
学历落户成都首先必须满足两个先决条件:
1、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
在落户地选择方面:
1、申请人本人在成都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应在住房所在地申请办理;
2、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是直系亲属在成都有合法稳定住所,可在其直系亲属的住房所地申请办理;
3、申请人没有住房但有工作单位,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
4、申请人没有住房且没有工作单位,可在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学历落户成都所需材料:
1、入户合法稳定住所所需材料
2、入户集体户所需材料
学历落户成都办理流程:
1、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依据办理事项提交材料预审,选择【微户政-市外户口迁入-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
2、预审通过后在“成都公安微户政”预约排号;
3、预约时间凭预约信息在资讯台领取预约号;
4、到落户地服务中心办理,民警审核资料;
5、审核通过,省内户籍当场发放新户口本,省外户籍当场发放《准迁证》;审核不通过,告知原因。
注意事项:
1、学历在教育部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无法核实的,申请人需提交学历认证书;
2、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3、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4、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居所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入户;
5、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房。
成都大学生落户流程
法律分析:第一步:准备材料,提前准备办理所需相关材料。
第二步:现场办理;到入户地的区(市) 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
第三步:注销原籍户口,回原籍户籍所在地注销户口,办理户口迁移证;需要提交材料以原籍户籍管理机关要求为准。
第四步:回成都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回入户地的区(市) 县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上户,领取户口簿。
办理时限与费用
时限:资料齐全当场办理。
费用:户口准迁证首次办理免费(丢失、 损失、补发4元/张)
注意事项
1、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法律依据:《2021成都市本科人才落户指南》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成都人才服务码”扫码获取本人专属“成都人才服务码”,等待系统验证通过(1个工作日)。
“成都人才服务码”全日制学历验证未通过的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打印)
国外取得学历人员须先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cn核查后办理)
第二步:申请入户(选择下面其中一种方式即可)
1.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微信公众号,“市外户口迁入”中申请网上邮寄办理。
2.本人前往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入户
成都落户不预约可以办理吗
法律分析:可以。可以在成都公安微户政平台上办理落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