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子女户口落户政策(父母随子女落户成都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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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落户 2023-04-01 22:23:31 阅读(75) 评论(0)

成都投靠子女落户申请条件

成都市投靠入户根据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条件,就比如夫妻投靠入户的前置条件是与成都市户籍人员结婚且在成都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前置条件是外地未成年子女,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

成都市投靠入户条件是什么?

成都市投靠入户根据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条件,主要如下:

一、夫妻投靠入户

前置条件:与成都市户籍人员结婚且在成都本市连续居住满3年的,在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人持有成都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2、本人或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有住房;

3、结婚登记满3年,或连续办理居住证满3年,或连续在成都市缴纳社保满3年。

所需要的申请材料包括:双方户口簿 身份证、结婚证、居住证、住房证明、社保清单(结婚或居住证办理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

二、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前置条件:外地未成年子女,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申请投靠成都市户籍的父亲和母亲。

此类情况的办理条件为:

1、外地子女未成年;

2、父(母)户口在成都市;

3、子女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有住房。

所需要的申请材料包括:子女和父(母)户口簿 身份证、结婚证、住房证明、子女出生证或独子证或其他亲属关系证明。

三、老年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前置条件:非成都市户籍的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有合法稳定住所,需投靠成都市成年子女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此外,因购房、投资、纳税、引资、居住期满入户成都市5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

此类情况的办理条件为:

1、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

2、父母在原籍地身边无子女;

3、成年子女户口在成都市;

4、父母或其直系亲属在成都市有住房。

所需要的申请材料包括:子女和父(母)户口簿 身份证、父母在原籍地身边无子女的声明、住房证明、子女和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成都公安户政管理部门提示,办理上述入户还需要注意几点:

1、四川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四川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2、四川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3、办理夫妻投靠,需夫妻双方均到场。

4、办理投靠继父(母)的,负责抚养的法定监护人和继父(母)双方到场。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综上所述,成都市大多数有意愿落户当地的人都是因为亲属属于本地人而符合投靠入户的政策的,但是根据不同关系的投靠方式会存在完全不一致的入户条件,就比如说夫妻之间只要有一方想要落户就必须在本地已经连续居住了较长的时间。

父母随子女落户成都需要什么条件

凡男性年满6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55周岁以上,身边无子女(农村指同村同社,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且实际居住,均可申请投靠子女;离退休及主城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内投靠入户不受年龄和身边有无子女的条件限制,但需实际居住。

一、在成都能否办理随迁子女户口

《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已经出台。明年最大的变化是对申请人及其子女的户籍要求有所“松绑”。申请人与其随迁子女若不在同一户籍,提供其与随迁子女具有法定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也可申请。

成都市教育局普一处工作人员表示,各区(市)县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区域具体实施细则,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锦江、金牛、武侯、高新、龙泉驿、青白江、都江堰、彭州、崇州、金堂、双流等区(市)县均表示,“有效证明”一般首认子女医学出生证明,其中个别地方可能会要求加验父母结婚证等材料。 往年,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及其教育行政部门签章的学籍证明”,2016年则调整为只需要“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即可。

二、办理随迁子女户口所需材料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申请人与中心城区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申请子女在本市郊区(市)县就读的,须提供其与该区(市)县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该区(市)县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持《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依法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

从上文的介绍中我们不难发现,只要外来务工人员人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其随迁子女就能办理入户手续,故而父母随迁子女成都户口吗是可以的,只是必须满足规定条件才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以升学入户的随迁子女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会错过。正常的入学时间。

成都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

成都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

我们平时所说的户口,既包括家庭户的户口,也包括集体户的户口。但是,户口登记必须有具体的地址,只有人与地址相结合,经过户口登记机关的登记,才能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户。以下我为大家整理了成都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办理条件

1)非本市户籍的男性公民年满60周岁、女性公民年满55周岁且身边无子女,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2)因购房、投资、纳税、引资、居住期满入户本市5年以上的,方可申请市外老年父母投靠。(必要条件)

二、办理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本市户籍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老年父母的居民户口簿(每页应加盖户口专用章及户籍名章)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老年父母和被投靠子女关于老年父母原籍身边无子女的书面承诺书;(原件);

5、亲属关系证明(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6、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入本人或被投靠子女住房的提供);

7、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入投靠人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拓展内容】

成都人才落户新政新规

本科以上学历 凭毕业证即可落户

成都将改革人才落户政策,推行“先落户后就业”,鼓励青年人才来蓉创业就业。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青年人才,凭毕业证来蓉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成都提出,将大力实施“蓉漂”计划,鼓励大学生来蓉创业、鼓励在蓉大学生留蓉发展。要坚持以更开放、更包容、更便利的理念,改革人才落户制度,推行“ 先落户后就业”,鼓励青年人才来蓉创业就业,实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凭毕业证落户制度。对于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可凭单位推荐、部门认定办理落户手续。进一步放宽落户限制,提高落户便利性,努力打造最开放包容和最具人性化的`人才落户制度,让广大“蓉漂”扎根成都、融入成都。

成都入户口条件

成都入户口条件如下:

1、学历入户

入户中心城区,需达到大专学历或中级技师直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入户郊区市县,须达到中专学历或初级技术职称,并在45岁以下且落实工作单位;

2、购房入户

购买70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和二手房便可入户,但人均住房面积不得低于上一年人均住房面积标准;

3、针对学历偏低、收入偏低的人群,有居住期满入户政策

办理居住证满两年,购买社保满两年,同时拥有人居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户;

4、投资入户政策

中心城区投资达到50万元、县城投资达到30万元及建制镇投资达到15万元的投资人员,经营时间为1年,且拥有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的住房,便可入户;

5、纳税入户政策

两年纳税达到3万元或一年纳税达到2万元的人口,在拥有人居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米的住房后可入户;

6、投靠入户

投靠入户政策包括3类方式,即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投靠父母,夫妻关系投靠,已办理退休或男性满60岁女性满55岁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办理成都户口准迁证需要以下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4、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商品房买卖合同摘要;(购商品住房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房管部门1月内打印的房屋信息摘要;

6、社保部门A4纸打印的房屋产权人1年《个人养老保险实缴信息单》(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编制内职工提供《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和《医疗帐户明细查询单》,并在“个人医疗基本信息单”上加盖单位公章);省级社保除缴纳社会保险信息单外,还应提供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7、地址不一致或有变动的,提供辖区派出所出具的街门牌详址证明;

8、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提供:

(1)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

(2)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或由档案管理机关加盖印章的能反映亲属关系的个人档案,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判决书等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法律文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父母随子女迁入成都户口条件

法律分析:

(一)四川省接收安置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条件:

1.常住户口在四川省,且从四川省入伍的;

2.配偶常住户口在四川省的;

3.夫妇同为军队干部,同时转业,其中一方出生在四川省或从四川省入伍的;双方同系外省籍,一方转业,留队一方在四川省驻军服役,且具备配偶随军条件的;

4.军队转业干部在省外入伍,其父母(岳父母)在四川有常住户口,且有县以上人事部门证明其身边无子女的;

5.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其父母入伍地或离退休安置地在四川的;

6.军队转业干部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在四川有常住户口,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边防、沙漠、海岛和海拔3500米以上的高原等艰苦地区服役或从事飞行、舰艇等艰苦岗位连续工作满10周年的;

(2)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或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因公致残(二等甲级以下),且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的;

7.对不符合四川接收安置条件但具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特殊专业技能的军队转业干部,确系四川科研、教学、生产第一线急需,本人愿意到四川安置的。对在省内本地区不能对口安置、合理使用的具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等人才,省内其他地区或单位科研、教学、生产第一线急需,且同意接收的,可以跨地区调整安排;

8.从四川入伍,在省内(不含甘孜、阿坝、凉山三州和乐山市金口河区、峨边县、马边县)的中小城市驻军服役且配偶在当地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家庭无特殊困难的,应就地就近安置。

(二)四川省成都市接收安置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条件:

1.军队转业干部入伍时为成都市常住户口,且由成都市所辖区(市、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的。

2.军队转业干部系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直接入伍,入学前为成都市常住户口的。

3.非成都市入伍的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婚前为成都市常住户口的。其中:配偶婚前为成都市常住户口,后随军迁移户口的,可以回随军前户口所在地安置;配偶婚前为成都市郊区户口,后调(迁)入城区,干部转业在城区安置,配偶取得城区常住户口须满1周年。

4.非成都市入伍的军队转业干部,配偶通过随军、工作调动、人才引进方式调(迁)入成都市,取得成都市常住户口满2周年的;配偶婚后取得成都市常住户口,再办理成都市驻军随军或者工作调动满2周年的。其中,配偶通过随军、工作调动、人才引进方式调(迁)入郊区,后由郊区调(迁)入城区,干部转业在城区安置,配偶取得城区常住户口须满1周年。

5.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有一方在成都市驻军部队服役时间满2周年,双方或者一方转业的;夫妇曾同为军队干部,其中一方已转业进入成都市安置取得常住户口的;成都市驻军部队未婚或者离异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随军条件,并且在成都市驻军部队服役满2周年的。

6.父母或者配偶父母通过工作调动、人才引进、离(退)休安置方式调(迁)入成都市,取得成都市常住户口满1周年,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其中,父母身边无子女的需有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区(市、县)人社局或者父母所在中央驻蓉单位和省、市属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父母身边无子女证明。

7.父母或者配偶父母为驻蓉军队离职干部休养所安置的军职以上离(退)休干部,有军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父母身边无子女证明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的。

8.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周年,且从艰苦地区(岗位)转业和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其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在成都市有常住户口的。以上条件中“成都市”的含义:指成都市所辖19个区(市、县)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其中城区指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郊区指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双流县、郫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

法律依据:

《四川省接收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安置条件》 一、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 (一)四川省接收安置计划分配军转干部条件:1.常住户口在四川省,且从四川省入伍的;2.配偶常住户口在四川省的;3.夫妇同为军队干部,同时转业,其中一方出生在四川省或从四川省入伍的;双方同系外省籍,一方转业,留队一方在四川省驻军服役,且具备配偶随军条件的;4.军队转业干部在省外入伍,其父母(岳父母)在四川有常住户口,且有县以上人事部门证明其身边无子女的;5.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其父母入伍地或离退休安置地在四川的;6.军队转业干部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在四川有常住户口,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在边防、沙漠、海岛和海拔3500米以上的高原等艰苦地区服役或从事飞行、舰艇等艰苦岗位连续工作满10周年的;(2)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或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3)因战因公致残(二等甲级以下),且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的;

7.对不符合四川接收安置条件但具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特殊专业技能的军队转业干部,确系四川科研、教学、生产第一线急需,本人愿意到四川安置的。对在省内本地区不能对口安置、合理使用的具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等人才,省内其他地区或单位科研、教学、生产第一线急需,且同意接收的,可以跨地区调整安排;8.从四川入伍,在省内(不含甘孜、阿坝、凉山三州和乐山市金口河区、峨边县、马边县)的中小城市驻军服役且配偶在当地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家庭无特殊困难的,应就地就近安置。

成都落户最新政策2023

2023年成都买房落户政策如下:

2014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购买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在我市依法参加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定购、拟定合同、已售(备案)时间中最早者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成都住房租赁交易平台中记录的合同签订时间、房屋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中最早者为准。

2014年6月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

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上的市外人员,房屋交付使用后,可在房屋所在地申请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水平。

购买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中记录的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住房时间以在房管部门进行房产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

办理落户的材料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产权人系夫妻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和未成年子女共有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房屋信息查询记录》(30天内有效)。

5、2014年6月1日后至2017年12月31日前购房的,提供房屋产权人缴纳满1年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明细查询单。

6、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未成年子女随迁的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7、《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成都天府新区孩子能迁入集体户口吗

是的,成都天府新区可以实行集体户口制度,孩子可以迁入集体户口

根据《成都市实施集体户口管理办法》规定,在成都市居住满一定时间(不少于半年)的外籍人员和外籍孩子,可以申请办理集体户口,给予司法保护

但是,在办理集体户口过程中,应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外籍人员的身份证明(外国护照或者其他受国家认可的有效证件),孩子的出生证明(外国护照或者其他受国家认可的有效证件)、集体户口申请书等,应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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