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户口迁到重庆迁户口流程
四川户口迁到重庆迁户口流程如下:
1、从当事人现所在地的派出所开一张户籍证明;
2、去当事人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让地方派出所开一张同意户籍迁移证;
3、开出同意迁移证后回到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迁移证;
4、拿着户籍迁移证和同意迁移证的副本去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去落户。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现役军人的户口登记,由军事机关按照管理现役军人的有关规定办理。
居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的户口登记,除法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我原来户口在四川如何办理把户口迁移到重庆市
先要判断是属于哪种迁移,不同迁移申报材料也有所不同:
申报材料
(一)入户登记
申报出生登记是公民的法定权利。包括计划内生育、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公安机关都必须根据其监护人的申报,按照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出生登记。
计划内新生婴儿凭以下材料入户:
1、婴儿监护人书面申请书;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计划生育证或准生证;
4、父母结婚证;
5、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婴儿凭以下材料入户:
1、婴儿监护人的申请书;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未能取得《出生医学证明》的需提供确系其所生子女的证明材料或亲子证明);
3、父母结婚证(非婚生育不提供);
4、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对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入户,实行“告知通报、调查审核、登记入户”制度,即:
户籍所在派出所(警务室)应当受理出生申报申请,并于7个工作日内告知通报当地计生部门,同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审核、调查核实工作,并通知申报人到派出所(警务室)办理出生登记入户。
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所生子女可选择具备生活条件的父亲或母亲驻军所在地申报户口登记;也可选择祖父母、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夫妻双方中一方是现役军人的,所生子女一律在有常住户口的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其入户手续及程序与前项相同)。
出国人员所生子女凭以下材料入户:
1、婴儿监护人的申请;
2、父(母)及子女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3、婴儿在国外的出生证明文件;
4、父(母)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在办理新生婴儿出生登记时,婴儿父母户口不在一处的,户口登记机关不得要求婴儿父母的任何一方提供未落户证明。
(二)收养子女入户
1、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的,凭以下材料办理:
①抚养人申请;
②公证书;
③抚养人户口簿;
④知情人证明和居住地村(居)委会证明等材料。
2、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的,凭以下材料办理:
①抚养人申请;
②监护人凭县级以上民政收养登记机关出具的《收养证》;
③抚养人户口簿。
(三)购房入户
凡到本市市区或城镇购买营业房、住宅房(含“二手房”),或其它有合法产权的房屋,不论面积大小,均可将本人及配偶、子女的户口迁入。入户时需:
①本人书面申请;
②《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及正式发票);
③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
(四)结婚迁移入户
1、城镇与农村
①城镇居民夫妻双方结婚迁入或相互投靠不受限制。
②一方为城镇居民,另一方为农村居民的,农村居民可投靠城镇居民落户城镇;城镇居民投靠农村居民的,其户口性质不改变,可在被投靠方所在地乡镇或原住址登记为城镇居民。
③农村居民之间的通婚,原则上指女方到男方落户;对有女无儿的户,应准许男到女家落户(允许几个到女家落户,以当地政府规定为准)。
入户时需:
①本人书面申请;
②《结婚证》;
③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④农村地区之间迁移需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女无儿证明等)。
2、港、澳、台同胞与大陆公民结婚申请迁入的,需由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并签发《入户通知书》。派出所凭本人申请和《入户通知书》,结婚证等办理落户手续。
3、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外国人需在中国公民处落户的,需经出入境管理部门报公安部批准取得中国国籍。派出所凭本人申请和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入户通知书》,结婚证等办理落户手续。
(五)迁出登记
1、需从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迁出户口的,本人或亲友凭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户口簿》,办理《户口迁移证》。
2、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户口迁移的,本人或家人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3、户口保留在原籍的大中专学生,毕业后落实了工作单位需迁移户口的,凭本人申请、毕业证书、劳动用工单位的相关证明、准确的迁入地址等,由原籍公安机关直接开具《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出市外的,在全市人口信息系统中办理迁出登记后,应当同时在户口底册常住人口登记表相应栏目中注明迁出时间、原因和迁移地址,加盖户籍民警印章及户口注销印章,并当场注销迁出人员的居民户口簿内页。
四、办理程序
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其父母或监护人主动向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一)1周岁以内的出生的计划内新生婴儿,公安派出所应根据其父母申请、户口簿、身份证、准生证(或计划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和结婚证,当场予以办理。
(二)超过1周岁且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申报出生登记的计划内新生婴幼儿,公安派出所应在调查核实后,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予以办理。
(三)对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入户,实行“告知通报、调查审核、登记入户”制度,即:
户籍所在派出所(警务室)应当受理出生申报申请,并于7个工作日内告知通报当地计生部门,同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审核、调查核实工作,并通知申报人到派出所(警务室)办理出生登记入户。
五、办理时限
(一)计划内新生婴儿入户:对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办结;
(二)计划外生育或非婚生育婴儿入户20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现场勘查10个工作日除外)。
(三)国内公民收养子女落户登记:20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现场勘查10个工作日除外)。
(四)市内户口迁移:对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申报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理办结;
(五)市外迁入落户:10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现场勘查5个工作日除外)。
扩展资料:
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公安户政管理便民服务水平,在前期各地开展户口迁移“市州内一站式”服务基础上,从2017年6月26日起,四川全省公安机关将全面启动户口迁移“省内一站式”。
四川转重庆户口好转么
户口四川转重庆,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结婚、购房等,好转。
《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一条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第十二条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我想问一下居民迁移户口的问题,比如从成都迁移户口到重庆,有哪些步骤,还需要哪些证明,材料之类的,
迁户口必须回原籍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再到接收地办理接收手续。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迁户口必须回原籍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再到接收地办理接收手续。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迁户口必须回原籍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再到接收地办理接收手续。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成都户口迁移到重庆怎样办?人在重庆了……
长期留在重庆的话,就迁在重庆嘛,这样才能享受到当地的一些政策!
我是重庆的,老婆是四川的,老婆要把户口迁到重庆来需要什么材料????
重庆是直辖市,结婚迁移很简单,到派出所拿一个转户口的单子上面写的很清楚要那些东西,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关于加快我市进程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3〕129号)
文件规定:在主城区购买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房)的人员,申请在主城区入户,必须同时具备购房人均建筑面积30平方米并实际居住和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有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条件。购房者本人持《房产证》、《购房按揭合同》、学历证明及所在单位用工《聘用书》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购房者本人及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可办理户口迁移。如果您符合以上条件,可以申请落户主城区。
主城区之间购买开发商出售的成套商品房(含二手成套商品房、按揭商品房)和房管部门出售的房屋,不受购房面积、时间、文化程度等限制,只要实际居住即可办理户口迁移。购房者本人持《购房按揭合同》、及所在单位用工《聘用书》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夫妻投靠户口“
”,“非迁非”迁入主城区入户的,不受年龄、结婚时间的限制,但必须同时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即可将户口迁至投靠的配偶户口所在地入户。夫妻投靠户口“农迁农”迁入主城区入户的,须满足双方年满30周岁,结婚3年以上,实际居住1年。需要手续:夫妻双方签字的书面申请;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投靠人的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迁入人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证明等。
外来人员在成都或者重庆买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听说现在限购了,能说得详细一些吗?
外地人成都买房条件
1、购房家庭需要提供在成都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者社保缴纳证明。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5、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外地人成都买房政策
2016年10月1日实行区域住房限购
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地区信贷政策,购买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翻译一下就是说,不管你是本地人外地人,不管你10月1号之前有没有房有几套房,10月1号之后都只能买1套商品房。
注1:以上12个区域限购主要针对新房,不针对二手房。
注2:10月1日成都买房限购政策适用于本地人及外地人。
外地户口重庆买房基本原则:
1、外地人来重庆买房与重庆本地人买房没有区别,不需要社保及纳税证明;
2、首套房利率优惠根据个人征信情况可申请不同折扣,部分项首套房首付需3成,利率可申请9折优惠,二套房首付4成,利率上调10%。
3、商业贷款基准利率:4.9%,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3.25%。
外地人重庆买房需要证件:
1、身份证原件;
2、收入证明(公司盖章)原件;
3、户口本原件;
4、已婚需要结婚证原件;未婚需要开具未婚证明。
落户重庆需要的条件:
情况一:
一次性在主城区以及经开区、高新区购买建筑面积90平米以上的成套商品房,实际用于居住的人员、购房者及其相关家属能够迁入户口。
1、购房者;
2、配偶;
3、16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在校未超过19周岁);
4、满足以上条件对学历没有要求。
情况二:
在主城9区一次性购买成套商品房在建面90平米以下的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 迁入户口。
1、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人均居住面积30平米以上。
该种条件要办理户口迁入需要持以下证件到入户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A、购房者本人的书面申请;
B、购房者本人《学历证书》;
C、购房者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按揭合同》及复印件;
D、购房者本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居住的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购房者本人与所在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书》或《聘用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合法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F、配偶随迁的,需《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