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转业落户成都条件
法律分析:1.事项申办条件(1)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原征集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可在原户籍所在地落户2)与我市常住居民户口人员结婚满2年的退役士官,或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复员义务兵和退役士官3)由安置部门批准被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录用或聘用满3年、按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异地安置退役士官。 2.需要提交材料(1)《复员退伍军人入户介绍信》、《士官退出现役证》或《士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仅限士官)(2)接收单位出具的注明具体落户地址的接收证明信、录(聘)用合同、按时交纳养老保险证明(仅限异地安置士官、义务兵)(3)拟落户地派出所出具的《在济居住证明信》或《居民户口簿》(仅限于夫妻一方或父母已在济落户的)(4)《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及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5)《结婚证》(仅限于夫妻投靠的)原件及复印件(6)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情况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未婚证明(仅限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人员)(7)母子(女)关系证明(仅限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退役人员)(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退伍户口多久落回原籍
法律分析:如果你退伍后马上到民政局报到后,马上就能将户口落户到原籍,快的当天就办完,慢的也不超过一个星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二十二条 士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十日内,到安置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
退伍后落户要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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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注销证明材料要注意
对于退役军人来说,“落户”是必须重视的一件“要事”。因为它涉及社保医保、养老金缴纳、家属工作、孩子上学等一系列属地管理的权责问题。
在办理落户手续之前,一定要先检查一下自己的档案里有没有入伍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所以,退役军人要想重新落户,必须提供入伍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这是落户必审材料之一。
有位同年转业的战友,他的转业安置地和入伍地在不同地方。在原部队办理完了所有退役手续后,他拿着相关材料准备去安置地办理落户手续,并准备将家属和孩子的户口一并随迁。但是,户籍民警在审查材料时发现,他提供的材料中没有入伍地派出所开具的户口注销证明,要求他补办以后再来落户。
按照规定,户口注销证明需本人或直系亲属才能申请办理,由于安置地距入伍地较远,他费了很大周折之后,才把手续补齐,经过派出所审核,这才得以落户。
(余源,1999入伍,2019年退役,现任某市教育局机关党总支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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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信息前后要一致
前几天,我所在单位工作人员在审核一名2019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转业士官档案时发现:他的入伍政审登记表、套转改士官申请表和实际出生时间与居民身份证存在三个不同的年份。
后来工作人员严格按照省厅、市局安置部门规定,参照个人档案里部队出具的《参军服兵役注销户口证明》《军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登记表》和《部队个人基本信息证明》等证明材料,最终以居民户口本确定了准确出生日期。这也是当前最有效、最直接、最权威的认定方式。
现役军人有入伍时因原户籍地没及时注销户籍户口,仍在使用第一代老身份证的;也有入伍后在服役部队驻地办理了第二代身份证,但原户籍地身份证仍未注销的;还有入伍时,因年龄不符合,人为改大或改小导致与原档案记载不一致的……诸如此类,均可能导致服役期满的退役军人回乡报到落户时,个人档案证明材料与原户籍地户籍性质、居民身份证号码不一致等问题。
为有效解决回地方落户时档案出生时间与居民身份证不一致的问题,战友们在办理个人落户手续时,需同时携带部队开具的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退出现役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缺一不可。
而后按照部队开具的退出现役行政介绍信规定时间,尽快办理地方报到落户等相关手续,以确保后续其他相关工作顺利开展、高效衔接、有序推进。为避免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建议战友们办理地方有效身份证件也要尽可能从速。
(舒羽泉,2004年入伍,2017年退役,现为某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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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手续要趁早
现役军人没有户籍,一旦退役就必须在地方落户。退役战友对此的态度大致有三种:“无感型”——身在军营对户口不“感冒”,觉得落不落户无所谓;“腼腆型”——在部队养成了低调内敛的性格,不习惯和地方人员打交道;“观望型”——等一等,看一看,寄希望于安置政策向有利于个人方向倾斜。
然而无论如何,落户都是退役后绕不过去的现实问题。联系自己的亲身经历,我认为落户要从速,宜早不宜迟。
“看似无期实有期”。落户介绍信没有注明时间限制,但实际上并不是无限期的。以北京地区为例,公安机关默认有效期是六个月,超期就必须出具地方接收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说明延期落户的原因。
此外,要为修正材料争取时间。前期填表时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现场办理时提供的材料也必须前后一致,否则材料有可能被打回重审。问题发现越早,修正的时间就越充裕,主动权才能掌握在自己手中。
对于转业干部,还有重要一点,户籍涉及住房补贴发放进度。正常情况下,住房补贴将在转业后半年内发放到位,但资格审核不通过,发放时间肯定就会推迟。我所在部队严格按照身份证地址核发补贴,而办理新身份证必须先落户。
最后,避免政策调整造成影响。时间越长变数越大,比我早一年转业到现单位的战友,因房子问题迟迟未落户,这期间党和国家机构调整改革,这位战友必须联系新部门,从零开始走程序。所以,建议战友们,退役路漫漫,落户莫等待。
退伍军人一个月之内要落户吗
一般说来,应该在退伍后的三个月内办理完一切复退安置手续
但各地武装部和民政局的要求不统一,有的地方为了尽快结束上年度的退伍安置工作,就要求时间期限紧迫一些
你要听从当地安置办的提示和规定,尽量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不要无故拖延
如果确实有实际困难的,应该及时向有关部门说明,并获得同意,方可推迟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十七条 安置地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为退役军人办理户口登记,同级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成都退役士兵要办理户口落户需要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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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如何落户成都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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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原征集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接收安置,可在原户籍所在地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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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我市常住居民户口人员结婚满2年的退役士官,或在服役期间父母户口迁入济南市区的未婚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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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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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员退伍军人入户介绍信》、《士官退出现役证》或《士兵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接收安置转业士官通知书》(仅限士官)
军人转业落户成都条件
1.被申请人自愿到我市落户。2.被申请人符合我市入户政策。3.具备与申请理由相对应的申报材料。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公共集体户的顺序办理本人入户。军队转业干部一般由其原籍或者入伍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转业安置政策如下:一、转业干部接收安置条件(一)计划分配转业干部接收条件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接收安置:①原籍或入伍地是本省(不含院校分配入伍和过路入伍)的。②配偶随军前或结婚时常住户口是本省的。③军队干部在驻本省部队服役期间,配偶随军取得本省常住户口的。④夫妻同为军队干部,双方或者转业一方原籍或入伍地是本省、或者在驻本省部队服役;未婚或者离异现在驻本省部队服役并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⑤父母身边无子女、配偶为独生子女、其父母或配偶父母在本省有常住户口,且生活基础在本省的。⑥军队转业干部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军人且在边远艰苦地区(四类及以上艰苦地区)工作满10年,其父母原籍、入伍地是本省或现在本省离、退休的。2.政策照顾的情形:①军队转业干部的配偶或父母、配偶父母及本人子女在本省有常住户口(不含由外省考入本省境内高校就读的学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边远艰苦地区(四类及以上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的;战时获三等功、平时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因公致残的。②对所在单位被撤销、合并、降格、改编、移防的军队转业干部,其配偶取得部队所在地常住户口的,不受现行政策规定的随军落户年限限制,可以在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安置;未婚或者离异的,可在服役地安置;不符合到省会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③在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服役满10年的军队转业干部不符合到省会城市安置条件的,可以到原籍、入伍地或者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地级城市安置。(在六类艰苦边远地区累计服役满10年、五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累计服役满15年、四类艰苦边远地区累计服役满20年的正团职军队转业干部,经本人要求,可照顾调整到省会城市安置。)④本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特殊专业人才,军队转业干部本人有特殊困难需要照顾,经省军转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的。3.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各省不予接收:①担任团(处)级以下职务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截至转业当年3月31日,年龄超过50岁的。②五级以上伤残的。③患有严重疾病,经驻军医院和地方指定医院同时诊断确认为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④犯有错误,组织上未作结论;虽有结论,但本人不服并上诉,组织尚未作出复议结论或者留党察看期限未满的。⑤被开除党籍或受劳动教养丧失干部资格的。⑥入学、提干手续不全,不符合总部有关规定的;⑦未纳入当年转业安置计划的。⑧提升领导职务不满1年(不含调整职级的机关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的。⑨已安置并发出报到通知,因转业干部个人原因不服从组织分配未报到上班、滞留部队累计3年的。⑩其他原因不宜接收安置的。4.除各省不予接收的情况外,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省会城市不予接收:①原籍非本市,通过省会城市的院校分配入伍和过路入伍的。②配偶办理随军手续,常住户口迁入本市时,军队干部本人不在驻该市部队服役的。③其他原因不宜接收安置的。(二)自主择业转业干部接收条件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接收安置:①原籍或入伍地(不含院校分配入伍)是本省的。②配偶随军前或结婚时常住户口是本省的。③配偶随军后取得本省常住户口的。④父母身边无子女或者配偶为独生子女,其父母或者配偶父母常住户口在本省的。⑤未婚的军队转业干部,其父母在本省有常住户口的。⑥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军人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的军队转业干部,其父母的原籍、入伍地或离退休安置地是本省的。⑦夫妇同为军队干部且同时转业的,任何一方的原籍、入伍地(不含院校分配入伍)或服役地是本省的;一方转业,任何一方的服役地是本省的。⑧未婚或者离异的军队转业干部,服役地点是本省的且必须符合配偶随军条件。⑨其配偶常住户口或父母、配偶父母、本人子女常住户口在本省的。⑩军改期间,政策照顾性原则与计划分配干部接收条件相同。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收:①担任团(处)级以下职务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截至转业当年3月31日,年龄超过50岁的。②五级(含五级)以上伤残的。③患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④截至转业当年3月31日,受审查未有结论或留党察看期未满的。⑤因犯罪受刑事处罚或在缓刑期内的。⑥被开除党籍或受劳动教养丧失干部资格的。⑦已批准离、退休的。⑧其他原因不宜作转业安置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三条国家保障现役军人享有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待遇。现役军人的待遇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军官实行职务军衔等级工资制,士官实行军衔级别工资制,义务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现役军人享受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奖励工资。国家建立军人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现役军人享受规定的休假、疗养、医疗、住房等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现役军人的福利待遇。国家实行军人保险制度,与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军人服现役期间,享受规定的军人保险待遇。军人退出现役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关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现役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退伍军人落户规定
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自2011年8月1日起发给老年生活补助,标准按服役年限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10元,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范围是: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退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以安排工作方式安置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根据其服现役期间所作贡献、专长等安排工作岗位。以供养方式安置的,由国家供养终身。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的安置待遇。
法律依据: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四十条残疾军人、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承租、购买住房依照有关规定享受优先、优惠待遇。居住农村的抚恤优待对象住房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帮助解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