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这户口迁移的事儿,真是折腾人!前段时间,我脑袋一热,把户口迁到新买房子的那边,结果没过多久,家里出点状况,又得把户口迁回去,这一来一回,可把我给跑断腿。今天就跟大家分享一下我这撤销户口迁移的“血泪史”。
第一步:奔向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我以为这事儿简单,直接去我原来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结果人家说,这事儿得先去新户口那边办。得,白跑一趟!我又急匆匆地赶到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跟人家说明情况:我这户口刚迁过来没多久,现在想迁回去,咋整?
第二步:开具“未落户证明”
派出所的同志倒是挺热心,告诉我,这得先开个证明,证明我在这边还没落户。于是我:
- 递交我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那张户口迁移证。
- 跟工作人员详细解释我为啥要迁回去的原因。
等一会儿,派出所给我开具一张“未落户证明”,上面还盖个大红章,这可是关键 জিনিস!
第三步:回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拿着这张“未落户证明”,我又马不停蹄地赶回我原来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这回总算没走错地方!我把“未落户证明”递上去,又:
- 重新填一份申请表,说明我要恢复户口。
- 再次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解释一遍。
第四步:等待审批,户口恢复
剩下的就是等待。派出所的同志说,他们得把我的材料上报,审批通过才能恢复我的户口。等大概有那么几天,我接到派出所的电话,告诉我户口已经恢复!

总算是搞定!这一通折腾,真是让我明白,这户口迁移可不是闹着玩的,迁来迁去,麻烦得很!以后再想动户口,我可得三思而后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