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事儿,真让我有点摸不着头脑。本来以为简简单单去办个离婚,结果卡在户口本上,真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我和我那口子(现在应该叫前任)商量好,好聚好散,协议离婚。我们俩都觉得没啥好撕扯的,财产、孩子都谈妥,就差去民政局走个过场,把证换一下。我还特意查查,说协议离婚快,当天就能办完。
我们准备好身份证、结婚证,还有那份写得明明白白的离婚协议书,就差户口本。我记得以前看新闻,说现在有些地方办离婚不需要户口本,我还以为全国都一样,结果……
- 第一步:先到民政局。
- 第二步:排队取号。(人还真不少!)
- 第三步:轮到我们,把材料递上去。
结果,工作人员看看,说:“你们户口本?”
我当时就愣,我说:“现在不是不用户口本吗?”
工作人员说:“我们这儿还没接到通知,协议离婚必须得用户口本,要核对你们的户籍信息。你看,这都是规定。”
得,白跑一趟!
跑回家拿户口本的过程也是一波三折。
我那前任,平时东西就乱放,找个户口本跟大海捞针似的。翻箱倒柜折腾大半天,总算是在一个陈年老盒子里找到。
拿着户口本,我们又跑一趟民政局。这回材料齐全,总算是顺利办完。拿着崭新的离婚证,心里真是五味杂陈。
不过我也算是整明白,协议离婚,在我们这儿,目前还是得要户口本的。
我听说,要是走法院起诉离婚,可能就不用户口本。但那样的话,时间可就长,而且还得请律师啥的,麻烦得很。能协议离婚还是尽量协议,省心省力。
这事儿也给大家提个醒,办离婚前,最好还是先打电话问问当地民政局,需不需要户口本,需要啥材料,都问清楚,免得像我一样白跑几趟,耽误时间。
这回离婚的经历告诉我们: 政策是会变的,规定是死的,但是人是活的! 多问多查总是没有坏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