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儿个跟大家伙儿聊聊我最近捣鼓的那个“收款人户口”的事儿。一开始真给我整懵,不过好歹是弄明白,赶紧来跟你们分享分享,省得你们也走弯路。

我是要开个发票,你知道的,现在都流行电子发票嘛结果填信息的时候,看到“收款人”、“复核人”那两栏,我就犯嘀咕:这玩意儿到底要不要填?不填,怕不规范;填,又不知道填万一填错?
于是我就开始在网上各种搜。你别说,这信息还真够乱的。一会儿说“开票人”必须填,“收款人”、“复核人”没硬性规定;一会儿又说最好都填上,填全乎;还有的说在电子税务局开票,“收款人”、“复核人”不是必填项,可以写在备注里……看得我头都大!
后来我干脆直接去问税务局的朋友。他跟我说,现在开数电票(就是那种全电发票),“收款人”和“复核人”确实不是非要填的。像“纳税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金额”这些才是必须要填的,其他的没带“”号的,就看你自己需不需要。
他还跟我说,那个“开票人”是系统自动带出来的,不用咱们操心。如果真想写“收款人”、“复核人”的信息,就在“备注”那一栏里写上就行。
我的实践结果就是:
- 开票的时候,先把那些带“”号的必填项给填,保证准确无误。
- “收款人”和“复核人”,看情况。如果对方没要求,或者你觉得没必要,可以不填。
- 如果真要填,就写在“备注信息”里,这样也方便。
这事儿没有绝对的“必须”或者“不能”,主要还是看具体情况。不过为保险起见,我还是建议大家尽量把信息填完整,省得以后麻烦。今天的分享就到这儿,希望能帮到你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