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说起来都让人心里不是滋味。前阵子家里老人走,办丧事的时候就遇到个问题:这到底是先火化,还是先去把户口给注销?家里人各有各的说法,一时间也拿不定主意,我就想着,干脆自己跑一趟,把这流程给弄清楚,也省得以后再遇到这事儿抓瞎。
我先去趟医院,因为老人是在医院走的嘛问医生,说是可以拿着医院开的死亡证明,先去殡仪馆那边把火化的事儿给办。然后,再拿着这死亡证明和老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这些,去派出所注销户口。
我也没只听医院的一面之词。紧我又跑趟派出所。跟户籍科的民警一打听,人家说,先注销户口也行。拿着死亡证明,还有老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直接就能把户口给注销。注销完,再去殡仪馆办火化,也是一样的。
这下我就明白,感情这事儿,还真没有个绝对的先后顺序。只要在规定的时间里头——城里头是在下葬之前,农村,是一个月之内——把户口给注销就行。
具体怎么办的?
- 第一步,开死亡证明。如果是在医院走的,医院直接就给开。要是在家里走的,就得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派出所,让他们来开这个证明。
- 第二步,选个日子,把老人送去火化。拿着死亡证明,就能去殡仪馆预约火化。
- 第三步,去派出所注销户口。带上死亡证明、老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经办人的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就能把户口给注销。
整个流程跑下来,也挺顺利的。不过我得提醒一句,有些地方可能还需要提供《居民死亡殡葬证》,这个具体怎么办,最好事先问清楚。

另外就是,家里老人如果在其他地方没的,是在外地死亡,那就得先在死亡地公安部门进行申报死亡登记,由死亡地公安部门开具死亡证明,并通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然后再拿着这些材料,回户籍所在地去办户口注销,这叫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要先问清楚。
说一句,办完户口注销,记得去把老人的丧葬费给领。这可是大事儿,千万别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