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办理户口登记(入户)所需的证件和材料因具体情况而异,以下是常见的几种入户类型及所需材料:
一、新生儿入户
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婚生子女需提供声明或亲子鉴定)。
生育服务证(准生证)(部分地区可能要求)。
入户申请表(派出所领取或官网下载)。
二、婚迁入户(夫妻投靠)
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拟迁入地户主的同意书及房产证明(如房产证、租房合同等)。
村委会/居委会证明(农村地区可能需要)。
迁户申请表(需双方签字)。
三、购房入户
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物业或居委会入住证明。
迁户申请表。
(部分地区可能要求社保或居住证明)
四、人才引进/工作调动入户
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证书或职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单位证明(加盖公章)。

社保缴纳记录(部分城市要求)。
人才引进审批表(需相关部门盖章)。
五、投靠亲属(父母、子女等)
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证、公证文件、户籍档案等)。
被投靠方住房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投靠申请表及户主同意书。
六、其他通用材料
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本人签字。
部分情况需本人到场办理,委托他人需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特殊情形(如非婚生子女、收养、跨国婚姻等)可能需额外材料(如亲子鉴定、收养登记证、使馆认证文件等)。
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根据入户类型备齐证件。
提交申请:到拟落户地派出所或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提交。
审核审批:一般需5-15个工作日。
领取新户口本:审批通过后办理迁入登记。
注意事项
政策可能调整,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登录 广西公安厅官网 查询最新要求。
农村地区入户可能涉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需村委会同意。
部分城市实行积分落户,需满足社保、居住年限等条件。
如有疑问,可拨打 广西户籍业务咨询电话:12367 或到属地派出所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