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生儿上户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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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问答 2025-03-10 20:11:10 阅读(199) 评论(0)

河南省新生儿上户口的政策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河南省地方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办理时间

河南新生儿上户口政策

法定时限:新生儿出生后 1个月内 应办理户口登记(建议尽早办理,以免影响后续医保等事务)。

特殊情况:因故未及时办理的,可后续补办,但需说明原因。

二、所需材料

基本材料: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需有医院盖章及父母信息);

父母双方的 身份证、户口簿 原件及复印件;

父母的 结婚证 原件及复印件(未婚生育需额外说明);

新生儿入户方的 户口簿(随父或随母落户)。

特殊情况补充材料:

非婚生育:需提供非婚生育说明,若随父落户,可能需亲子鉴定;

超生/政策外生育:根据现行政策,超生儿童可正常上户口,无需缴纳社会抚养费;

国外出生:需提供经认证的出生证明及翻译件;

收养子女: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

三、办理流程

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父母一方携带材料到拟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

填写申请表:现场填写《新生儿入户登记申请表》。

审核与办理:派出所审核材料后,当场办结(材料齐全情况下)。

四、注意事项

随父或随母落户:

新生儿户口可随父或随母,需父母协商一致;

若父母户口不在一处,需确定一方作为落户地。

单亲家庭:

若仅有一方信息(如单亲母亲),需提供书面说明,部分地区可能要求承诺书。

线上办理:

部分城市可通过“河南政务服务网”或“豫事办”APP提交材料预审,但需到派出所核验原件。

五、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1958年)

河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关于启用出生医学证明(第七版)的通知》

六、常见问题

出生医学证明丢失:需到原签发机构申请补办,再办理户口。

父母是集体户口:可随父或母在集体户落户,需单位或学校出具同意证明。

无结婚证:非婚生子女需提交情况说明,随父落户需亲子鉴定。

如有疑问,建议直接咨询户籍地派出所或拨打 河南公安户政服务热线(区号+12367) 获取最新政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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