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户口迁移手续的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会根据迁移类型(如市内迁移、市外迁入、人才引进、购房落户、投靠亲属等)有所不同。以下是常见迁移类型的通用指南,但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政务服务中心获取最新政策。
一、常见迁移类型及所需材料
1. 市外迁入(如因工作、购房、投靠等)
基本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拟落户地址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合同、亲属关系证明等);
《户口迁移申请表》(现场填写)。
附加材料(根据迁移原因):
购房落户: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契税发票。
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单位接收证明、人社部门审批文件、劳动合同等。
亲属投靠:结婚证(夫妻投靠)、出生证明(子女投靠父母)、亲属关系公证等。
积分落户:需满足南宁市积分落户条件,提供积分证明材料。
2. 市内迁移(如变更住址)
需提供新住址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租赁备案证明等);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
3. 毕业生落户
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

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从原户籍地迁出);
就业单位接收证明或拟落户地址证明。
4. 集体户口迁移
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工作单位或人才市场同意迁出证明;
新落户地址的证明材料。
二、办理流程
准备材料:根据迁移类型准备上述材料。
提交申请:
线下办理:到拟落户地派出所或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户籍窗口提交材料。
线上办理:部分业务可通过“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号或“广西政务服务平台”在线申请。
审核:公安机关审核材料(一般5-10个工作日)。
办理迁出手续:市外迁入需在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落户登记:审核通过后,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新户口簿。
三、注意事项
材料真实性: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伪造材料将承担法律责任。
办理地点:南宁市各城区派出所或政务服务中心(如青秀区政务服务中心、西乡塘区政务服务中心等)。
咨询电话:可拨打南宁市公安局户政咨询电话 0771-*(建议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最新号码)。
政策更新:户籍政策可能调整,建议办理前通过“南宁公安”官网或微信公众号确认最新要求。
四、特殊情况提示
人才落户:南宁对高层次人才、技能人才等有宽松政策,可享受“绿色通道”。
农村地区迁移:涉及农村户口的迁移需符合当地土地和户籍管理政策。
建议提前咨询户籍窗口,避免遗漏材料或流程延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