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在上海工作的职工,与城镇户口职工一样,用人单位需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如下:
一、缴纳的“五险一金”种类
养老保险
目的:退休后领取养老金。
缴费比例:单位16%,个人8%(2023年上海标准)。
医疗保险
目的:享受医疗报销和医保待遇。
缴费比例:单位9.5%,个人2%。
失业保险
目的:失业后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缴费比例:单位0.5%,个人0.5%(农村户口个人部分可能不缴纳,需以最新政策为准)。
工伤保险
目的:工作期间受伤或患职业病时获得保障。
缴费比例:单位0.16%-1.52%(行业风险不同),个人不缴纳。
生育保险
目的: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及生育津贴。
缴费比例:单位1%,个人不缴纳。
住房公积金
目的:用于购房、租房等住房相关支出。
缴费比例:单位和个人各5%-7%(具体比例由单位选择)。
二、注意事项
缴费基数:以上海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为基数,具体按个人实际工资核定。
城乡户口统一:2014年起全国取消城乡户口差异,农村户口职工与城镇户口职工缴纳的社保种类和比例一致。
灵活就业人员:若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可单独缴纳养老和医疗保险,其他三险及公积金不涉及。
三、政策依据
《社会保险法》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
建议通过“上海人社”APP或社保中心查询个人账户,或咨询单位人事部门确认具体缴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