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农村户口在上海工作时,用人单位需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具体缴纳的项目如下:
一、社会保险(五险)
根据上海政策,无论户籍性质,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以下五项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注:2023年起,生育保险已并入医疗保险,实际为“四险”,但通常仍统称“五险”。)
二、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地方规定,农村户口同样需缴纳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和职工需按比例共同缴纳,缴费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比例范围为5%-12%(具体由单位确定)。
总结:缴纳“五险一金”
外地农村户口在上海工作,用人单位需为其缴纳 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 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与本地户籍员工一致。
注意事项
缴费基数:可能根据户籍类型存在差异(如部分农民工可协商选择基数),但缴纳项目不变。
政策更新:建议通过“上海人社”APP或12333热线查询最新政策。
维权途径:若单位未足额缴纳,可向社保局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
如有特殊情况,建议咨询单位人事部门或当地社保机构,确保权益不受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