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就来唠唠我和我媳妇儿当年办户口迁移这事儿。刚结婚嘛寻思着还是把户口弄到一块儿方便,以后孩子上学啥的也省事。我这是把我媳妇儿的户口从她老家迁到我这边来,跟大家说说我们当时是咋跑的。
准备东西阶段
这第一步,就是准备材料。我俩当时也是一头雾水,问问过来人,又去我这边派出所问一嘴,大概需要这些:
- 我俩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都备着点。
- 我俩的户口本,也是原件复印件。
- 结婚证,这肯定是少不的,原件复印件。
- 我这边的房产证明,因为我是迁入方,得证明有地方落户。要是没房子,租房合同可能也行,具体得问当地派出所。
当时准备这些就跑一两趟,复印啥的也挺费事。建议大家提前都弄好,省得到时候手忙脚乱。
第一站:媳妇儿老家派出所
材料差不多,第一站,我们就去我媳妇儿户口本所在的那个派出所。主要是去干两件事:
一是把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从“未婚”改成“已婚”。这个挺快的,人家一看结婚证,咔咔就给改。
二是有个说法是需要开个“户籍证明”,证明她户口确实在这儿。不过我们那次好像没特别要这个,或者是派出所直接内部处理?记不太清,反正各地政策不一样,最好去之前打个电话问问清楚。
这一步办完,感觉万里长征刚开始。
第二站:我这边派出所申请迁入
拿着一堆材料,马不停蹄地回到我户口所在的派出所。这回是去申请“同意迁入”。
到那儿,先是填个“入户申请表”,把基本信息、为啥要迁、迁到哪儿都写清楚。然后把准备好的所有材料一股脑儿交给窗口的警察同志。
人家就一份份地看,核对信息。问我俩一些基本情况,确认是真实夫妻关系,有固定住所啥的。然后就是等,他们说需要审核,让我们回去等通知。
这一等大概等几天,具体记不清,反正不算太久。接到电话通知说审核通过,让去取一个关键的东西——《准予迁入证明》,就是那张传说中的“准迁证”。拿到这张纸,心里踏实一半。
第三站:再回媳妇儿老家派出所
没错,你没看错,还得再跑一趟媳妇儿老家的派出所。这回是拿着那张宝贵的《准予迁入证明》去的。
到那儿,把准迁证交给他们。他们一看,,这边同意接收。然后就开始办理迁出手续。主要是注销掉我媳妇儿在当地的户口信息,然后给她开另一张关键的纸——《户口迁移证》。
这张《户口迁移证》就算是从她老家把户口“提”出来,有时效性的,得赶紧拿回去落户。

一站:回到我这边派出所落户
拿着热乎的《户口迁移证》,还有我俩的身份证、我的户口本,一次来到我这边的派出所。
把《户口迁移证》交上去,警察同志就开始办理落户手续。就是在我的户口本上把我媳妇儿的名字加上去,更新户籍信息系统。
办完这个,我媳妇儿就算正式是我这边的常住人口。派出所会给一个新的户口本,或者在我的户口本上更新信息。因为地址变,还得重新办个身份证,上面就是我这边的地址。
整个流程跑下来,感觉就是来回折腾,两地跑好几趟。不过办成,心里还是挺高兴的。总算是把这件大事给落实。
这就是我当时办结婚户口迁移的大概过程,希望能给有需要的朋友们一点参考。记住,各地政策可能有细微差别,动手之前最好还是先去迁入地和迁出地的派出所都问问清楚,免得白跑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