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今天就跟大家唠唠这个户口本的事儿。不少人心里犯嘀咕,我是户主,这户口本上的人,我是不是想让谁走就能让谁走?说白,就是能不能把人“踢”出去。这事儿,听起来好像户主权力挺大,但真操作起来,我跟你说,那可不是一句话的事儿。
我自个儿就实践过一回,那还是前几年的事儿。家里头,之前我外甥来我这儿上学,为方便,就把户口落我这儿。后来他毕业,也工作,在外地安顿下来好几年,可户口,就一直还挂在我家户口本上。
一开始也没觉得有就一个名字嘛可涉及到一些事儿,比如社区统计,还有就是感觉老这么挂着也不是个事儿,我就想着,能不能把他户口给迁走,或者说,直接从我这户口本上给去。
我的实际经历
我当时就琢磨着,我是户主,这事儿应该我说算?然后我就拿着户口本、我的身份证,寻思着去派出所问问看能不能直接办。
到派出所户籍窗口,跟工作人员一说这情况。人家的回复大概是这样的:

- 第一,户主想把人迁出去,不是说“踢”就能“踢”的。原则上,户口变动是需要当事人自愿或者有法定理由的。
- 第二,像我外甥这种情况,他人已经不在我这儿住,最好是他自己去他现在居住地或者工作地那边,办理户口准迁手续,然后拿着准迁证来我这儿办理迁出。这是最正规、最常见的路子。
- 第三,如果他不配合,或者联系不上,或者他那边也没个落户的地方,那事情就麻烦。派出所这边不能你户主单方面说一句“我要把他踢出去”,就把人家的户口给注销或者强制迁走。除非有特殊情况,比如法院判决要求迁出,或者这个成员失踪、死亡,那有证明材料可以走程序。
- 第四,人家还提醒我,虽然挂着名字可能平时没啥大影响,但万一遇到像拆迁、分房这种涉及利益的事儿,户口本上多个人,那计算起来可能就不一样,容易扯皮。
我当时听就明白,这户主,真不是土皇帝,尤其是在户口这事儿上。你不能单方面、没理由地就把一个合法登记在册的家庭成员给“踢”。
后来咋办?我只能是又联系我外甥,好说歹说,让他自己去那边单位或者社区问问落户的事儿,配合着把户口迁走。来来回回也折腾好一阵子,总算是把这事儿给办利索。
通过我自己的这回实践,得出的结论就是:户主想把人弄出户口本,得有合法合理的理由,并且通常需要对方配合或者有法律文件支持,不是拍脑袋就能决定的。你要是也遇到类似情况,最好先跟对方沟通,不行就去派出所问清楚具体需要啥手续,按规矩来,省得白跑腿或者惹麻烦。












